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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人不斷向城管和媒體投訴,稱位於龍華區城西鎮的金祥印刷廠是違建。該廠廠房建於2003年,而海口市2005年纔頒布《關於整治違法建築的決定》,海口市政府也是2009年纔開展『五大工程』進行打違行動。那麼,該廠房到底該不該列入違建之列?記者進行了調查。
十年前未經許可建廠房
連日來,海口市民餘先生向媒體投訴稱,位於城西鎮的金祥印刷廠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搭建3000平方米的建築物,周邊違建都已基本拆除,為啥就留下這棟最大的違建不拆?
7月15日,記者來到金祥印刷廠看到,該印刷廠建築為鐵皮房,佔地面積較大,工人們正在緊張地工作。據該廠負責人王女士介紹,這家印刷廠早在2003年就已經建好投入使用,當時城市建設法規不完善,各級政府又鼓勵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印刷廠在此背景下建成的。當時這片區還是一片荒地,蛇鼠亂竄。
王女士說,沒想這個廠在這裡經營十年了,卻被人投訴說是違建,她很想不通。
不能輕易定性為違建
就金祥印刷廠是否屬於違建的說法,記者采訪了市城管局與市『五大工程』辦相關負責人,得到的答復是:不能輕易定性為違建。
據介紹,金祥印刷廠建於2003年,而2005年海口市纔頒發《關於整治違法建築的決定》,2009年海口市政府開展『五大工程』,纔展開打違行動,所以用現行的政策去查處政策出臺之前建起來的廠房,應該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