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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網友發文稱,廣東汕尾市海豐縣副縣長餘振光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三十多套房產,在當地有“房縣長”之稱。針對此事,廣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網站昨日公佈初步覈實情況稱,根據網絡反映“海豐出了個‘房縣長’擁有三十多套房產”的舉報信息,汕尾市紀委派出調查組,依法依規進行了覈查。經查,所反映的問題失實。
中共汕尾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公佈,目前餘振光及其妻子兒女,只有在海豐縣農委的房改房一處,建築面積89.9平方米,房改時間1993年9月;海城鎮駿豪區8巷8號住宅系餘振光父母於2007年出資40萬元自建的4層樓房;海城鎮二環路怡景苑5棟4號住宅,是產權人鄭XX於2004年以22萬元所購,2008年借與餘振光居住至今;附城鎮南湖居委東苑一棟11號爲餘振光父親的房改房;餘振光之弟餘振明在海豐碧桂園購買別墅一套,價值163萬元;反映的6間鋪面中,只有一間是汕尾建設銀行(行情, 問診)的房產,餘振光之姐餘曉紅合法參與競拍購得。其他鋪面與餘振光、餘曉紅無關;餘振光1969年12月出生,不存在更改年齡的問題。(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