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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一位王女士在乘坐地鐵4號線時遺落一個裝有購房合同、收據、戶口簿等重要資料的環保袋,結果失物經歷了一段從終端站點金洲到另一終端黃村總計15個站的旅程,終於被地鐵工作人員拾獲交還失主。
57歲的王女士最近在南沙買了房,7月12日上午她和兒子一道從水蔭路出發,乘坐地鐵到金洲站附近一家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乘地鐵時,她把戶口簿、商品樓買賣合同、首期款完稅證明和一些發票連同一瓶水裝在一個環保袋裏。10時15分左右,她和兒子出站感到口渴,想找環保袋裏的水喝,突然發現手上沒有拿袋子。由於袋裏的資料很重要,王女士一下緊張起來,估計是把環保袋遺落在地鐵上了,“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我記得當時車上的人不是很多。”
她立刻向地鐵工作人員求助,情急之下她還向地鐵站內的警員報警——袋子裏雖然沒有錢,但最怕那些重要資料被人拾到後會被勒索。警方告訴她,萬一有人勒索就要及時報警。金洲站的工作人員隨即聯繫黃村站的工作人員協助尋找。
在大約1小時後,清潔工在列車上打掃衛生時發現王女士的環保袋就遺落在車廂裏的座位上。經過覈對程序後,王女士順利拿回失物,對地鐵工作人員表示感謝。記者昨日到黃村站證實了確有此事。有工作人員稱,遇到這類事情他們都會盡力幫忙尋找失物,但失物也有被其他乘客拿走的可能。(記者伍君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