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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爲結婚購買的新房,因屋頂存在質量問題致裝修延緩,婚期推遲。記者昨天獲悉,開發商被起訴後修復了房屋,並被延慶法院判決賠償劉先生1.2萬元損失。
劉先生訴稱,爲了結婚他在延慶購得一套房屋,裝修時發現臥室屋頂沙石脫落並有鋼筋裸露,開發商曾答應修復,但拖延一年後仍未修復,導致其婚期推遲。劉先生起訴要求開發商換房並賠償誤工費、租房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0萬元。
開發商辯稱,新房售空無房可換,但同意給劉先生退房或修復房屋。案件審理期間,經鑑定機構鑑定,房屋符合安全標準,並建議修復處理。後經雙方同意,開發商在法院指定期限內修復了房屋。
法院認爲,開發商向劉先生提供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已構成違約,應當承擔修復責任,修復期間造成劉先生的損失,理應賠償,判決開發商賠償劉先生物業費、取暖費、租房費共計1.2萬元。(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