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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南南外環附近一大型社區多名業主向本報反映,該小區此前設置的門禁可以用門卡和藍牙兩種方式打開,但7月12日,業主被告知不買藍牙不準車輛進出。14日,物業人員否認了業主的說法,稱用藍牙是爲了規範停車,並非強制辦理。不過該社區的業主委員會人士懷疑,上述說法只是一種託辭,實際是物業以此配合開發商出售地上停車位。
業主反映:
不買藍牙不讓進
7月12日晚上8點左右,濟南南外環附近一大型社區業主張永(化名)開車回家準備拿門卡刷卡時,門口保安說車輛沒有藍牙不準進入。
張永說,小區從年初在門口安裝了藍牙系統,車主花50元錢購買藍牙後,只需在車內遙控即可進出。“開始沒有強制業主買。”張永說,他買了地下停車位,也交着每月35元的管理費,一直用門卡,就沒考慮買藍牙。
12日晚上,張永被保安擋在了小區門口後,進出小區的車輛越聚越多,達二三十輛。“要進的進不去,想出的出不來。”多名業主和保安發生了爭執。雙方僵持了大約一個小時,最後保安做了妥協,允許了車輛進出小區。
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一名成員向記者證實,自從門口安了藍牙系統後,有的買了,有的沒買,門卡和藍牙通用,但12日晚上突然不讓沒買藍牙的業主車輛進出,這才發生了堵門的事情。
物業迴應:
沒有強制買藍牙
對於業主的說法,14日,小區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予以否認。“買藍牙不是強制的,已經買了地下停車位的業主也可以用以前的門卡。”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安裝藍牙系統是爲了規範小區的停車。
這名工作人員把12日晚上業主和物業的衝突歸結爲:物業開始嚴控進出小區的車輛導致了矛盾。據介紹,小區內地上停車位一共有94個。有的業主買了一個車位,但有多輛車。有不少業主沒有車位,但之前也辦了藍牙,把車停在小區內。“不可能讓這些車輛都進來,因爲會佔用別人的停車位,所以進行嚴控。”
“現在地上停車位開發商不讓停車了,所以我們要把之前賣出去的地上停車位的藍牙收回,只有購買了地下車位的車主纔可以辦藍牙。”上述人員告訴記者,之前租了地上停車位到期的,物業將不再續約,未到期的,退還費用,導致業主意見很大。她還稱,收回的原因還有開發商要出售地上停車位。“開發商往外賣車位,我們物業說了也不算。”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一個地下停車位對應一個藍牙,已經買了地下停車位的業主,可以辦理藍牙。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不能再辦理藍牙,而且不允許進入小區。“50元的藍牙費用是成本費,是要交給廠家的。”
15日,該物業公司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現在小區門口實行兩套門禁系統,門卡和藍牙並用。“因爲之前小區的草坪和消防通道上都停滿了車,不符合消防規定,我們現在嚴控車輛,不準‘三無’車輛進入小區,暫時收回地上停車位,不允許停車。”
業主認爲:
推廣藍牙是爲了
賣地上停車位
“其實藍牙這個事情只是託辭,一方面物業想推廣藍牙,另一方面,也是配合開發商出售地上停車位。”業委會多名成員告訴記者,該小區共有1053戶住戶,但地下停車位只有580多個,地上停車位94個,車位很緊張。
“以前地上停車位主要是出租的,每個月120元錢,但現在一方面物業要停租地上停車位,一方面開發商要賣地上停車位,5萬元,使用期限20年。”小區多名業主分析認爲,物業通過藍牙攔路,將沒有購買車位的車輛阻擋在小區之外,名義上是整頓停車秩序,實際上是逼着業主購買地上車位。
多名業主向記者出示了7月4日開發商在小區張貼的一紙通知:B區地上車位即將公開銷售,7月5日起正式預約登記。業主可憑身份證到售樓處預約登記,預約順序號即爲選車位順序號。數量有限,欲購從速。
“我們不允許開發商賣地上車位,因爲地上車位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不經業主同意,不得出售。”業主委員會也就該通知,向開發商發了函,要對方提供地上停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的證明。
一名業委會成員表示,如果地上車位在小區建築規劃之內,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和業主應該將規劃車位進行約定,是將車位出售、附贈還是出租,寫入銷售合同。“如果開發商拿不出證明,就應該視爲全體業主所有。如果小區規劃中沒有設置停車位,後設車位是在小區業主共有的場地或道路上設置的,其權屬應歸業主共有。”
標籤:停車位藍牙車位業主張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