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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暑期,租房、買賣房屋市場非常活躍,許多剛畢業的學生急於找房找工作,一些房產中介藉機“忽悠”消費者。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獲悉,僅今年上半年,消協已接到投訴房地產中介158件,問題集中在虛假宣傳等方面,不過少數中介爲了賺取更多佣金,竟然刻意擡高房價。市消協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不法房屋中介市場的整治,對於侵害消費者權益嚴重的黑中介應向社會公示。
瞞房屋信息中介多掙佣金
很多消費者投訴,部分中介總是採取種種藉口不讓消費者與房主見面,表面上中介藉口雙方見面容易“甩單”,即買賣雙方甩開中介自行成交。但實際上,少數中介利用雙方信息不對稱,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託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佣金以外的報酬,或惡意將房主房屋價格炒高,以掙取“差價佣金”。
市民吳先生準備購買一套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員稱有一套標價225萬元的房子,幾經討價還價後,吳先生終於見到了“房主”羅某。“房主”羅某訴苦說,這套房子自己標價是200萬元,並留了2萬元的還價空間,預想198萬元左右成交。但中介爲了掙取佣金卻掛牌225萬元,致使房子拖了很久才賣出。更有甚者,中介人員違規介入買賣房屋,將好房源以公司員工名義收購房產,再以房主身份高價出售,從而賺取更大的利潤差價。
先付“看房費”消費者吃啞虧
“部分房屋中介就是利用信息不透明、不對等,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柯告訴記者,市消協上半年接到的房地產中介投訴中,投訴前三位的是營銷合同問題55件,虛假宣傳42件,交易價格29件。
以看房爲名騙取“看房費”,是不少消費者的真實經歷。王女士在幾家房屋中介登記了“求租一室一廳”的信息,中介均要求她交20元“看房費”。幾天後,一家中介提供了一套房子,由於房屋實際情況與中介提供的信息不符,王女士掃興而歸。
隨後的幾天,王女士相繼接到了其他幾家房屋中介的電話,介紹的居然是同一套房子。王女士質問中介:爲什麼四五家中介公司推薦同一套房子?對方解釋說,房主登記房屋信息通常是採取“遍地開花”的方式,走完這家走那家,因此,附近一帶的房源都是一樣的。但王女士爲了看一套房子,卻付了幾倍的看房費。每家房屋中介都堅稱看房費不能退,消費者只能吃了“啞巴虧”。
設“霸王條款”減輕義務
“租房者都須先付一部分押金,包括幾個月的租金等給中介公司,一旦消費者需要退房,中介總是找各種理由拒不退還消費者的押金等。”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除此之外,最集中的問題就是部分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惡意“模糊”服務項目的要求和標準,減輕自身責任,甚至與消費者簽訂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
一些中介人員利用代收房款的優勢,在合同中制定消費者如退房有高額違約金的條款,或者無論買賣房屋是否成交,消費者均應支付中介費用等。消協有關人士表示,這些都屬於“霸王條款”。
還有某些不法中介公司在租房交易中設下圈套,誘騙消費者上鉤,騙取中介費。一般黑中介會先告知消費者有符合其需求的房源,然後安排消費者與所謂“房主”見面,“房主”往往主動與消費者互換聯繫方式,之後中介以雙方達成租房意向爲由,要求消費者交中介費,待消費者之後聯繫準備交易時,“房主”卻再也聯繫不上了。
昨天,市消協發出消費警示:房屋中介陷阱多,消費者選擇中介公司時,還是要從“源頭”上把好關,找有規模有資質的品牌中介公司。消費者要查看中介人員是否具有專業資質,查看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是否是標準化的合同範本。此外,消費者須詳細瞭解合同條款,重要環節反覆確認,房屋的產權是否清晰、交易中各項費用分攤、雙方違約責任承擔等各個環節,都不應掉以輕心。
市消協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打擊侵權行爲,對於侵害消費者權益嚴重的黑中介應向社會公示,加大信用管理,讓消費者可以通過信用查詢,選擇放心中介公司。記者竇紅梅
(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