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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某和女友在庭審時連稱後悔。劉冠南趙璐璐攝
為了從自己的公積金賬戶裡取錢,輕信『中介』協助做假證件,最終取不出來結果還被判了刑,世上最悲催的取錢經歷莫過於此。
昨日,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就作出這樣一個判決,公務員陸某及其女友想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取出公積金,向『中介公司』提供照片造了假身份證和假結婚證,結果被判決數罪並罰,雙雙被判處拘役。
據了解,這是廣州地區首例因違法提取公積金而判刑的案件。
網上聯系『中介』取錢不成反被擒
被告人陸某,男,1981年出生,廣州天河區城管執法局在職事業編制。被告人高某,女,1986年出生,無業。兩人是同居男女朋友關系。
2013年初,陸某想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但是他沒有房子也不符合其他提取條件。有一天他在網上百度關鍵詞『公積金提取』,結果看到有人宣稱是公積金中介公司,可以違規提取公積金,於是陸某信以為真。
陸某先是在網上與QQ號1844096919、自稱姓羅的男子聯系,將自己的身份證掃描件和照片傳給對方。後來又按照羅姓男子的要求,把自己女友高某的照片也傳了過去。
隨後在2013年2月25日,陸某接到『中介』電話,對方聲稱提取公積金的證件材料都准備好了,兩人相約去到越秀區東風東路某銀行去辦手續。
兩人接頭時,中介遞給陸某一張移花接木的假身份證,照片是陸某的女友高某,但是姓名資料是廣州的何小姐。原來,『中介』不知如何取得了何小姐的房產信息和身份信息,將何小姐的真實房產作為這次騙領公積金的憑證。中介同時還用陸某和高某的照片偽造了一張署名為陸某和何小姐的假結婚證,用以制造陸某結婚並且已經購房的假象。
隨後,陸某拿著中介給的這些資料走進銀行,『中介』男子則不肯進去,在門外等候。兩人約定事成後以公積金提取金額的15%進行交易。結果陸某去了兩家銀行,都被銀行職員識破女方身份證造假和結婚證造假。
陸某取錢不成離開了銀行,本來以為沒什麼大不了。但由於有責任心的銀行職員按照假證上面的房產信息聯系了真正的房主何小姐,事情起了變化。
何小姐聽說自己多了一個『老公』出來,隨即趕到銀行,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和房產信息被冒用,於是報警。
現場情侶雙雙後悔落淚
昨日10時,原本是廣州天河城管執法隊員的陸某及其女友戴著手銬、腳鏈緩步走入法庭,旁聽席上兩人的母親都立刻哭了起來。
『就是輕信對方說不購房也可提取公積金』庭審中,陸某連稱後悔,他說本來就是想取10萬元錢急用,約好了給『中介』1.5萬元,在中介一再保證下,自己又不懂法,所以落得如此下場,還連累了女友。
陸某稱自己在此事中『鬼迷心竅』,因為在2月23日騙領的過程中,他已經被銀行員工識破了。但是在中介一番『誤會』的言辭欺騙下,又同意中介繼續造新的假證,再去碰碰運氣。結果去另一家銀行後,被警方抓獲。
記者看到,庭審中陸某的女友高某一直默默落淚。整個案件中,也屬她最是無辜。
『我們有結婚的打算,男友說取點錢做結婚用,辦婚禮,購房什麼的。我們雙方家庭情況都不太好。』高某在法庭上哭著說,以為從自己的賬戶裡取錢,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經過1個半小時審理後,審判長宣布休庭,評議後當庭宣判。
法官釋法公積金具有政策性
休庭片刻,越秀區法院對此案當庭作出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陸某、高某無視國家法律,偽造居民身份證、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兩名被告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最終判決陸某執行拘役五個月;判決高某執行拘役四個月十五天。
該案的主審法官庭後介紹,公積金制度是國家規定各單位及公司提供給員工的一項福利,住房公積金具有政策性、義務性、互助性與社會保障性。被告人主動向中介提供了自己的照片,身份證號碼,他們不提供這些,假證是做不出來的。參與了這些關鍵事實,即有犯罪的主觀意圖,符合犯罪構成的要件。國家立法機關把偽造身份證、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在刑法上認定為犯罪並予以打擊,是非常有必要的。
據了解,這是廣州地區首例因違法提取公積金而判刑的案件。
律師觀點掃除『公積金中介』纔叫破案
廣州市律協一位看了庭審直播的律師提出個人觀點認為,本案被告觸犯了兩個罪名,但其行為具有連貫性,目的只有一個,應當考慮是否構成結合犯,只認定為一罪。
本案中兩人根本沒有能力造出一張假證,其目的也只是從自己賬戶裡取錢,這種情形具有的社會危害性極其有限。兩人雖然沒有聘請律師,但是應當不影響法院以刑法的謙抑性來判決此案,即盡量用輕的處罰來對待可以抑制的輕微犯罪,而縮小對社會生活的介入范圍。
律師同時認為,公安機關掃除『公積金中介』纔叫破案,那些纔是真正應當從重處罰的犯罪分子。
-記者手記
照理說,公積金賬戶既然是私人賬戶,私人的財產就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由於私有財產權利的不容侵犯性,也不應由國家的行政部門指定用途。於是,公眾支配私人財產的欲望和具有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就形成了一對矛盾。近年來隨著房價的高攀,這種矛盾越來越突出。身為城管執法人員的陸某為此知法犯法、鋌而走險,就是這種矛盾下的悲劇產物。
這種矛盾如何解決?用法院判決定罪的方式無疑無法徹底解決,網絡上打著中介旗號、違規提取公積金的人依然很有市場。在這種情況下,職能部門是否能從個案中看深一些,從制度上調和矛盾。畢竟法律除了有懲罰犯罪的職能,最主要的還是促進社會和諧。
南方日報記者劉冠南實習生張寧通訊員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