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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資源廳近日聯合省財政廳、農業廳下達通知公佈了2013-2015各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並將任務分解到各市。根據計劃,2013年、2014年、2015年全省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年度建設目標分別爲400萬畝、342萬畝、300萬畝。通知明確,對沒有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的地區,將扣減該地區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目前全省各地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參差不齊,土壤肥力和灌溉設施較好的高產穩產農田僅佔約40%,中低產田佔約60%。因此對照國土資源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全省大量基本農田需要整治。
爲了加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去年7月24日,省政府專門出臺了《廣東省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施方案》。明確省財政根據建設任務量給予地級以上市(不含深圳市)及順德區資金補助,補助標準爲每畝1200元;並對雷州市等3個國家級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始興縣等10個全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範縣以及蕉嶺縣的資金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畝1500元。僅“十二五”時期省級將安排高標準基本農田補助達到190億元。
對此通知特別明確,2013年度建設實施方案要與2012年度建設實施方案相銜接,已達到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的基本農田,不得再安排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8月底前未編制年度建設實施方案的,不得下撥省、市補助資金。此外,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完成情況將作爲各市、縣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覈的重要內容。省將根據考覈情況實行獎優罰劣,對沒有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的地區,不得參加當年耕地保護考覈獎項評定,並扣減該地區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對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完成好的地區,給予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獎勵。對不重視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以致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市、縣,要進行約談和通報,並在耕地保護考覈時給予扣分處理。 (記者盧軼實習生賴圓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