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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辦理公墓指標爲由,先後騙取被害人200萬元,原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老年維權基金管理委員會副祕書長侯賢進昨日再次因涉嫌詐騙罪走上海淀法院的審判庭。
2011年,侯賢進通過朋友結識了楊女士,後在一次聊天中,楊女士說起對墓地感興趣,便問侯賢進能不能辦,侯賢進遂稱,民政部在全國每年只審批5個公墓辦理指標,辦一個指標需要200萬元用於上下打點。楊女士一聽就動了心,爲了能儘早佔一個指標,她先給侯賢進轉賬30萬元。等到2012年春節,得知事情辦得很順利,楊女士又分三次從銀行轉賬170萬元到侯賢進的銀行卡中。但兩個月後,楊女士找到侯賢進要求退錢,侯賢進先後幾次通過轉賬只還了85萬元,楊女士報警。
被抓後,侯賢進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表示,自己壓根沒有能力辦理墓地審批,也知道國家在2009年就不再審批墓地,說每年有5個指標也是騙人的,只是騙楊女士弄點兒錢花。對於錢款去向,他說全用於吃喝。
法庭上,楊女士的代理律師表示,如果侯賢進能將剩下的115萬元歸還,便可向法院請求輕判,若不還則要求重判。“我很後悔,但暫時對賠償無能爲力。”侯賢進說。
海淀法院認爲,被告人侯賢進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不過,昨天法官並未當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3月,侯賢進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當時他夥同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職工等三人,以盜竊公函並偷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章的方式,爲20餘人辦理進京戶口,並向每人收取12萬元至15萬元的費用。(記者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