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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項目進展緩慢,計劃建設項目遲遲沒動工……縣政府將採取何措施?
定安縣人大常委會詢問南麗湖建設
“南麗湖開發建設停滯不前,在建項目進展緩慢,計劃建設項目爲何遲遲沒有動工?”日前召開的定安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針對南麗湖開發進度慢,該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向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詢問。
“南麗湖開發建設停滯不前,營運企業不增反減,過夜旅客數量下滑,在建項目進展緩慢,計劃建設項目遲遲沒有動工,請問縣政府對南麗湖今後的開發建設有何措施?”會上,定安縣人大常委會委員王冬嬌向政府相關部門詢問。
定安縣副縣長莫漢博當場表示,縣委、縣政府正採取3條措施促進南麗湖開發建設:一是抓好南麗湖片區規劃編制和完善工作。抓緊編制完成《南麗湖/白玉蟾景區產業規劃暨文筆峯控規》,加緊完成雷鳴鎮控規審批工作,促進丁湖路沿途項目開發建設;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儘快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抓好丁湖路改造,並適時啓動環湖西路、環湖南路等路網建設,抓好該區域內排污、供水供電、電信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加大招商引資和項目跟蹤服務力度。
得到答覆後,定安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周強提出,有些企業分別在2008年、2009年、2010年進駐南麗湖開發區,並取得部分土地使用權,但以各種理由爲藉口遲遲未動工建設,造成大量國有土地長期閒置。對此縣政府將採取何種措施?
定安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莫朝偉表示,下一步將加大國有土地清理力度。一是抽調精幹人員成立南麗湖旅遊區土地清理專門工作小組,加大對歷史遺留問題和土地糾紛的處理力度;二是做好南麗湖及丁湖路周邊徵(租)地工作,解決好土地供給問題,促進該區域順利開發建設;三是對南麗湖開發建設用地進行排查,發現閒置沒有利用的土地進行收回等處罰。
專題詢問有利於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行使監督權。在一個小時的專題詢問中,常委會組成人員踊躍提問。據瞭解,詢問活動之前,定安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已對南麗湖開發情況進行調研,並篩選羣衆關注度較高的南麗湖開發建設、發展戰略、土地清理、旅遊服務四大方面進行提問。
會上,委員們還對南麗湖開發的滿意度進行測評,結果到會18名常委會組成人員中,17票不滿意,1票基本滿意。
採訪中,定安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表示,除了詢問政府外,下一步縣人大常委會還將就南麗湖開發進度進行跟蹤監督,確保南麗湖建設提速。
短評:
定安縣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人大的監督權,對南麗湖開發問題進行專題詢問,切中了當地經濟發展要害,體現出了直面問題的擔當和勇氣。
南麗湖是定安極其重要的發展資源,能不能開發好,簽約項目能不能真正落實,事關定安發展全局,事關定安羣衆的切身利益。南麗湖開發進展緩慢,引起了當地羣衆的強烈關注。定安縣人大常委會對政府進行專題詢問,瞭解政府在南麗湖的開發中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解決了什麼問題,面臨什麼樣的困難等等情況。這也是當地羣衆最關心、最想知道答案的問題。定安縣人大常委會此舉充分代表了民意,是一次及時、有力的監督。這樣的監督有助於推動政府工作,有助於政府信息公開,有助於消除羣衆疑慮,應該多多益善。
作爲權力機關,人大就應該這樣,直面當前羣衆最關心的問題,通過詢問、質詢等各種監督手段,對政府部門開展常態化監督,真正代表人民履行好職責,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好推動和保障作用。
延伸閱讀:
人大常委會的“詢問和質詢”權力
常委會分組會議對議案或者有關的工作報告進行審議的時候,應當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常委會聯組會議對議案或者有關的工作報告進行審議的時候,應當通知有關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在常委會會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委會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必須寫明質詢對象、質詢的問題和內容。質詢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交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或者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質詢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在常委會會議上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覆,或者由受質詢機關書面答覆。在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覆的,專門委員會應當向常委會或者委員長會議提出報告。質詢案以書面答覆的,應當由被質詢機關負責人簽署,並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審議質詢案的時候,提質詢案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出席會議,發表意見。 (記者洪寶光)
標籤:南麗湖質詢定安縣常委會丁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