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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畫圈部分為兩個土地證重疊區域。
文/圖本報記者邢東偉
『真是太蹊蹺了,8年前我們就已辦理了土地證,今年卻冒出了一個重合的土地證。』7月8日上午,吳多華向《法制日報》記者反映。吳多華是海南省海口市港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島公司)辦公室主任。
據介紹,今年,港島公司准備對名下一處面積1萬平方米地塊平整施工時,發現附近一村民王愛玲正在該地塊的一個角落裡建房,且對方同樣持有『合法』土地證。
記者看到了兩個土地證的復印件。港島公司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海口市國用(2005)第002877號,土地使用面積為10000.38平方米,地類(用途)為城鎮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頒發機關是海口市人民政府。王愛玲所持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集用(2011)第045157號,土地使用面積為188.96平米,地類(用途)為農村宅基地,使用類型批准使用宅基地,頒發機關是海口市人民政府。
一個是一萬多平米,一個是一百多平米。土地證上的四至圖顯示:後者的土地在前者的地塊范圍內,兩證所標示的地塊相互重疊。
這兩個土地權證是如何辦下來的呢?
港島公司吳多華介紹說,2005年公司通過競拍,從海口國資委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這地塊過去屬於海口糖廠,從來沒有人提出任何異議。』
另一持證者王愛玲是海口業裡村村民。王愛玲的丈夫在電話裡向記者介紹說,1979年之前,糖廠未建時,這塊地就是他們家的。因為之前不規范沒有辦理土地證,直到2011年纔辦下土地使用權證。因為在建房子過程中出現土地爭議,海口市秀英區國土分局已經要求他們停工。
記者來到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秀英分局了解情況,該局副局長伍鼎位找來負責經辦此證的工作人員秦某。秦某稱,一塊地辦理了兩個土地證確實是他們工作的失誤,並表示歉意。他正在按照領導的指示調查處理。
伍鼎位介紹,2009年海南省國土廳發文要求對全省農村土地確權辦證,『因為當時要趕時間上報,可能弄錯了。』
標簽:合法地類一塊地塊土地使用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