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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一片空地上白手起家,怎麼打造折騰也就算了,爲什麼偏偏要在這片已經古意脫落、尚存一些難得的自然水鄉景觀的村落上進行“科學規劃”和打造呢?試問,“國家級生態村”、“廣東省古村落”與“時尚文化創意的中心”真的能像變戲法一樣變得水乳交融嗎?
據南方日報報道,近日廣州市長陳建華在海珠區辦公會議上提出:“對小洲村要做好普查,科學規劃,將其改造成廣州時尚文化創意的中心。”我相信市政府對於發展文化事業的關心與重視是很好的事情,但是由於報道中僅有的這一句話未能使公衆瞭解更多詳情,因此有必要提出一些疑惑和想法。
首先,從“改造”一個區域的文化生態的思維邏輯上說,應該先了解這個區域的歷史文化源流、它的文化發展的現狀生態、它最具有文化價值的發展方向等等,而且要經過政府、社會團體、公衆在媒體上進行充分討論與論證,才能得出符合事實真相的結論;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談論“爲什麼要改造”以及“向什麼方向改造”和“如何改造”等問題。也就是說,在沒有公正、合理地完成這個基礎工作之前,就斷言必須改造、甚至斷言要將其改造成爲什麼什麼,這是否違反了正常的思維邏輯呢?說得具體一點,在“做好普查、科學規劃”之前,根據什麼說小洲村應該“改造成廣州時尚文化創意的中心”呢?如果說得不太好聽,這算不算是一種“拍腦袋”的現象呢?當然,如果前面所說的這些調查、論證、充分的公開討論等等工作都已經完成了,所以市領導纔有此言,只是媒體沒有具體報道而已,那就另當別論。但是,就我瞭解到情況而言,顯然並不是這樣。
其次,小洲村古稱“瀛洲”,原來有大批百年古民居,有翰橋夜月、西溪垂釣和古渡歸航等“瀛洲八景”。上世紀90年代,小洲村被定爲“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村”。後來,某些有些名望的藝術家自發地在這裏組建小洲藝術村;再後來隨着大學城的建成,不少美院教師到小洲村租房起居、創作。接下來就是因出租畫室的商機帶來大拆建之風,一大批上百年曆史的古舊民居逐漸在村裏消失。令人多少有點尷尬的是,小洲村的三塊石碑上分別刻着“國家級生態村”、“廣東省古村落”、“中國最有魅力休閒鄉村”的字樣。在這種前世今生的狀況中,現在的確應該反思的是,面對如此珍貴的水鄉古村落,究竟是以保護爲首要任務還是改造爲“時尚創意中心”?據報道,前些年推行“城中村改造”時,區裏和街道曾前來徵求該村意見,“結果全體村民都毫不猶豫投下了反對票。他們除了要爲廣州留住一個原汁原味的水鄉樣本,目光投得更遠。”如果說直到今天,村民們仍然堅持這種意見,“將其改造成廣州時尚文化創意的中心”的說法又代表了什麼人的利益和體現了誰的意志呢?最起碼,難道不應該先再次舉行村民投票以決定他們自己的家園的未來嗎?
還有,去年底至今年初舉辦的小洲藝術節提出堅持秉承“三個我們”的理念,即堅持實實在在的“我們原生態、我們草根、我們藝術”;在後來的輿論中也提出了對“文化產業園”的空殼化、地產化、同質化等問題的警惕和對撮合型、盲目性、功利性的質疑。應該說,北京的798藝術區所出現並且遭遇越來越多批評聲音的商業化、國進民退現象應該成爲前車之鑑。在“時尚創意”這些漂亮的招牌下,可以想象的是這裏很快變爲商業機構、大牌藝術機構進駐的地方,租金飛漲,草根藝術家和普通村民再也難以立足。最關鍵的問題就是,究竟應該尊重藝術生態的自由生長還是以政府與商業聯手的力量爲主導進行“打造”,從以往的經驗來說,“打造”出來的“文化”往往逃脫不了“文化搭臺、商業唱戲”的命運,文化永遠是被捆綁的一塊招牌。
最後不得不說的是,如果只是在一片空地上白手起家,怎麼打造折騰也就算了,爲什麼偏偏要在這片已經古意脫落、尚存一些難得的自然水鄉景觀的村落上進行“科學規劃”和打造呢?試問,“國家級生態村”、“廣東省古村落”與“時尚文化創意的中心”真的能像變戲法一樣變得水乳交融嗎?再說,要把一條法定的“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村”改造爲“時尚文化創意中心”,是否符合歷史文化遺產的相關保護法規呢?歷史文化保護村的法律含義究竟是什麼?這些問題恐怕都要慎重考慮,並且認真聽取公衆輿論的意見。
李公明(作者爲廣州美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