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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年7月10日
版次:A21《東莞新聞》
題目:《辦個房產證咋就這麼難》
昨日,本報獨家報道寮步比華利山莊近百戶業主購房八年辦證難的情況。作爲被外資開發商掛靠的寮步房地產公司初步答應三個月內解決辦證的問題,但是,每戶人家一萬到兩萬多元的辦證費用到底歸誰出至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業主們認爲自己早在當初購房之際已經全部交清所有費用,現在沒有理由再次付錢。
爲此,記者幾經周折,終於採訪到比華利山莊的真正開發商——香港浩興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周玉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根本不是她和公司股東願意看到的,實際上她和其他股東與比華利業主們一樣,都是受害者。
開發商:資產被凍結辦證無能爲力
周玉倫女士是香港浩興公司的最大股東,也是寮步比華利山莊開發商的法人代表。昨日,通過律師的安排,她接受了記者的採訪。談到目前比華利山莊業主們面臨的辦證難問題,她表示無能爲力。
周玉倫手中的資料顯示,2011年,比華利山莊項目總經理容某突然在東莞狀告周玉倫等股東,聲稱浩興公司在東莞的所有投資均爲自己出資,香港的股東都是名義上的股東,並沒有出一分錢,由於自己在東莞欠下一些債務,因此需要確權,即浩興公司在東莞所有的資產都需要確認在自己名下,以便下一步將這些資產抵債給自己的債權人。
原告容某爲了證明自己的說法,曾向法院出示了兩份承諾書,這兩份分別顯示爲周玉倫和另外一個香港股東出具的承諾書內容爲“本人爲了開展業務方便,名義上是浩興公司的股東,實際上沒有出資,在大陸公司的一切權利均由容某行使”等等。
但是,兩份承諾書均在法庭上遭到周玉倫和另一股東的否認。這一訴訟法院至今沒有結案。
“打官司的過程中,浩興公司在東莞的所有資產都被凍結。公司根本無法運作,最後是我們不能行使任何責權,業主們也不能享受應有的服務。”周玉倫稱,實際上香港浩興公司目前還在努力,希望通過法律程序,儘快明確公司在比華利的權利,給業主們一個交代。
業主:掛靠公司應該負責
由於浩興公司屬下的比華利山莊項目總經理容某已經離開公司,記者無法聯繫到其本人。對於周玉倫的一些說法無法覈實。
記者採訪瞭解到,比華利山莊目前的物業管理是由東莞一家名爲新江物業的企業接手,而這家公司並不承擔業主們急迫需要的辦證等義務。
在多年奔走無望的情況下,業主們將浩興公司當年掛靠的地產公司寮步房地產開發公司告上了法庭,該公司爲寮步鎮政府下屬的國有企業,按照當年的政策,外資公司開發地產項目必須掛靠於當地國有企業名下,因此,原本沒有直接管理權限的寮步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爲糾紛買單的企業。
“浩興公司走了,作爲當年的掛靠公司,寮步房地產公司應該負責,因爲公司收了掛靠費用。”業主鄧阿姨拿着手中的購房資料告訴記者,這些資料中,有開發商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其中一項註明稅費一萬多元。(記者陳明通訊員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