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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發商“一女嫁二夫”被判罰50萬元
2日,南平市總工會與南平博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南平博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爲,未將南平市府前路36號延府豪庭2號樓五樓整層房產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南平市總工會,延平區人民法院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處罰決定。
事情還得從2004年說起。南平博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開發延平區延府豪庭房地產項目時,與被徵地拆遷方南平市總工會簽署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同意將延府豪庭2號樓的5層整層安置給南平市總工會。按照建設規定,博基公司還應當按照總建築面積千分之二的標準設計社區管理活動用房,無償交付給延平區四鶴街道延福社區作爲辦公用房,爲社區居民提供公共服務。
然而,在項目開發的過程中,博基公司卻私自對建造設計圖進行了修改,將原註明爲南平市總工會用房中的部分用房(面積爲214.03平方米)改爲社區用房。
可博基公司不但沒有將變更結果告知南平市總工會,而且社區用房的產權單位南平市國資委對此也並不知情。這種情況下,博基公司導演了一出“一女嫁二夫”的鬧劇。
延府豪庭項目建成後,南平市總工會以博基公司未按協議約定爲由向延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延福社區在明確了社區辦公用房地點,並辦理了交接手續之後,先後投入了30多萬元對現在的辦公地點進行了裝修,並於2011年1月正式入駐,開始爲社區居民服務。但因爲這場糾紛,延福社區正常的社區服務工作受到了影響。
2011年,案件經延平區法院一審和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爲博基公司違反補償協議內容,應將延府豪庭2號樓5層整層交付給南平市總工會,並賠償逾期安置補償的費用。
但由於延福社區在案件糾紛地點已經裝修入駐,涉及裝修費用補償、羣衆利益等問題,若簡單地將其強制遷出將帶來諸多不良社會效果,案件執行陷入困境。
社區作爲公益性服務機構,應當要有合適的、方便居民辦事的辦公地點,如果處理不當將給延福社區居民的服務工作帶來極大不便。針對這一問題,延平區法院在今年3月29日舉行了一場執行案件羣衆評議會,邀請了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四鶴街道、延福社區居民,政法委、國資委、信訪局等單位的代表們對案件的執行提出意見。最終,評議會對案件的執行達成共識,要求博基公司另外選擇一塊麪積相當的、適合辦公的地點,按標準裝修完成之後交付給延福社區使用。對此,延福社區和南平市總工會表示同意。但是,博基公司至今仍然不予履行。
目前,延平區法院正在制定既能維護申請人南平市總工會合法權益,又能妥當安置延福社區的“兩全”執行方案,該案正在積極執行之中。(閩北日報龔祖雁林永青江婁驊)
標籤:博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平市判罰房地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