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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市地稅局網站掛出《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公告》(2013年第9號),明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各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徵率,預徵率跟去年一致沒有調整。
公告中明確,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普通住宅預徵率爲2%,別墅爲4%,其他非普通住宅爲3%。寫字樓(辦公用房)爲3%,商業營業用房和車位4%。這個與去年廣州市地稅局發佈的2012年第2號文規定的預徵率一致。
市地稅局2013年第9號公告還規定,對符合市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含解困房)”和“限價商品住宅”規定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實行預徵土地增值稅,待其項目符合清算條件時按規定進行清算。(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