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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君村——昆明保障房建設的重點項目
8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了《昆明市普通商品住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按照該辦法,新出讓土地用於開發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的,必須配建5%至20%的保障住房。聽證會後,業界也就在新建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問題展開了討論,業界普遍認為,此舉措的意圖是非常好的,但操作不當將會影響房價。
據了解,具體的辦法是:凡新出讓土地用於開發建設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均應當按照不低於該建設項目地上總建築面積5%的比例配建;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均應當按照不低於該建設項目地上總建築面積20%的比例配建。位於城市『三環』以內的,原則上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位於城市『三環』以外的,原則上配建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開發商表示,此舉措對於房價的影響要從兩個方面來看,根據該辦法的規定,房價擬打八折,且月收入在5250元的就可申請。就昆明的實際情況來看,月收入在5250元以下的百姓佔了很大一部分,如果今後這部分都能申請購買限價房,的確能起到抑制房價作用;但另一方面,由於目前土地價格上漲,土地成本、稅收成本在房價購成中所佔的比例也在逐漸增加,如果在新建項目中按照5%至20%的比例配建保障房,就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保障房的土地成本是否要低於普通商品房、會低多少、保障房在稅收等方面是否會有優惠政策的支持?這些問題都是需要政策加以明確和細化的。否則,在開發商不可能虧本的情況下,很難保證保障房的建設成本不被轉嫁到普通商品住房上,從而推高房價水平。
對此,一位專家也表示,限價房具備保障性質,以市場化模式運作,就導致了限價房今後在具體操作中肯定會遇到很多問題,如果沒有政策明確規定,沒有科學有效的監管,很難控制限價房的成本、開發商的利潤,甚至最後的銷售價格。同時,他也認為,限價房既然具備了保障性質,在土地出讓、稅收等方面也是要充分考慮能夠提供怎樣的優惠條件,盡量做到保障性質,避免對普通商品房價造成影響。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提出,限價房的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還需要進一步斟酌,是否符合市場實際需求,除了解決剛性住房需求,能否滿足改善性的住房需求,脫離實際可能會造成叫好不叫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