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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村報訊(記者胡新科)南方農村報6月29日報道了廣東省河源市583套經濟適用房只供該市市直單位的消息,引起多方關注。近日,河源市解決住房困難辦公室主任傅運光就相關問題接受了採訪。
傅運光表示,文昌經濟適用住房分配範圍爲河源市市直單位的住房困難職工,包括臨時工。市直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只要符合條件,普通員工同樣可以申請文昌經濟適用房。截至7月4日,已有多家企業的員工向河源市房管局遞交了申購審批表。
傅運光表示,住建部等七部委下發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羣衆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河源屬於客家地區,有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傳統,三代同堂、四代同堂、五口之家很常見。河源市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河源市區人均住房面積已超過30平方米。綜合上述因素,在充分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後,河源將經適房的單套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但這並不意味着購買者就可以多佔便宜,文昌經適房超出覈准面積的部分要按照市場價格購買。”
傅運光表示,河源已初步建立了多渠道、多層次、可持續、可循環的新型住房保障體系。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可以承租廉租住房,城鎮低收入家庭和新就業無房職工可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承租工業園區配建的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