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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發商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是拒絕公積金貸款,或者使用商貸比公積金單價要便宜,這些都是違規的。”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行爲違反了《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4號)和濟南市建委、公積金中心濟建房【2012】1號文件精神。
在本地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應當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提供便利,不得拒絕或阻礙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不得采取高於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售價等手段變相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配合提供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所需有關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