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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取出那三五萬元的公積金,就把‘首套房’資格給丟了,真是太不值了。”上週末,劉女士等多位市民表示,日前因改善性住房需求,想把原來的房子“小換大”時,才發現由於北京公積金政策日前出現的新變化,讓自己失去了購買“首套房”的資格。
4月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的新政策,通過北京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央行徵信系統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及其他調查,查詢借款申請人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爲首套自住住房。這項政策也被購房人“直譯”爲:取過公積金再買房就算“第二套”。
劉女士去年年底剛買了一套一居室二手房。“當時因爲考慮到婚後可能出現的改善性需求,就和家裏人咬着牙湊了150萬元,全款購房;當時就怕在徵信系統裏留下購房貸款的‘案底’。”她解釋說,和周圍的同事一樣,她在買房後取出了公積金賬戶餘額5萬元,用於償還向親戚借的購房款。
因爲發現自己懷孕,劉女士日前決定把房子“小換大”。按照公積金新政出臺前的政策,她將這套一居室出售後,屬於“無房無貸”,再購房時基本符合“首套房”貸款要求,最低首付30%即可。但是,由於公積金如今“認房認貸又認提(取)”,像劉女士家這樣的“無房戶”,再買房時,不論是使用商貸,還是公積金,都將被視作“二套房”,最低首付70%。(記者劉宇鑫)
標籤:公積金北京套房住房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