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佈《關於調整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和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的通知》。新的市區公積金繳存基數標準下限爲1480元、上限爲15200元,新標準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據介紹,我市201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爲2012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佈的南京市2012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15200元),最低不低於南京市2013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市區1480元,溧水區、高淳區1280元)。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其住房補貼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同步調整。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3年7月1日起辦理開戶的職工一律按新的繳存基數標準執行。
公積金繳存基數提高,給買房人帶來了一個直接好處是可貸的額度相應提高:以一位按最低工資標準繳存公積金的企業職工的情況來算,假設其可貸年限最高爲30年,公積金繳存比例爲8%,那麼,去年他每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爲:1320×8%=105.6元;能貸的住房公積金爲:105.6/8%×0.45×12×30=213840元。今年7月份以後,他每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爲:1480×8%=118.4元;能貸的住房公積金爲:118.4/8%×0.45×12×30=239760元。算下來,今年比去年可以多貸公積金25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