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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視曝光了京城郊區農業大棚中違規建房的情況,其中涉及昌平百善鎮3處和小湯山1處。昨日,記者從昌平區獲悉,該區已對4處違法建設共5300平方米全部拆除,同時正在對全區的大棚進行地毯式的排查,一旦發現違法建設,立即拆除。
京華時報記者韓旭
-大棚亂象
蔬菜大棚種出“農家院”
近段時間,市民經常可見諸如開心農場、私家庭院等廣告,循着廣告中的地址走到郊區後發現,這些外表看上去與普通大棚無異的日光溫室內種的不是瓜果梨桃不是蔬菜,而是房子。
這些隱藏在生態大棚下的農家別墅被開發商以對外出租的形式租賃給“城裏人”,一租就是數十年,價格低廉,且附送大棚,並冠以“農業園”、“生態園”或“陽光大棚”等名稱。
據瞭解,這些溫室每棟的租價花費十餘萬甚至20萬的價格不等,租賃期多爲20年左右。
-現場探訪
昌平大棚違建房已開拆
6月28日,央視《焦點訪談》欄目以“蔬菜大棚‘種’房忙”爲題曝光了北京郊區農業大棚中違規建房情況,其中涉及百善鎮3處34棟,小湯山鎮1處11棟。隨後,昌平組織執法人員對涉及到的項目強制拆除。
昨天,記者在百善鎮天潤生態園看到,違規建設的超標準大棚外,原先立起來的鐵門、柵欄已經全被拆掉,地面鋪設的地磚已經被刨起。對於此次拆除的違建項目,相關部門都約談了項目相關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活動。
據瞭解,這些建在蔬菜大棚裏的“農家院”使用的土地並非建設用地而是農耕地,屬違法違規建設,昌平區正在對這些建在大棚裏的違建進行地毯式清理。
據昌平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昌平區已對4處違法建設共5300平方米全部拆除。
-官方表態
排查全區大棚拆違建
早在2009年6月,本市就曾對部分區縣內以設施農業爲名進行違法建設進行了一次集中清理。
然而,四年後大棚違建再一次出現。對此,昌平區拆違辦副主任張曉東告訴記者,2009年蔬菜大棚房多是在原來設施農業或耕地的基礎上直接加蓋房屋,但現在的蔬菜大棚外表看上去與大棚無異,也是陽光頂、大棚的統一規格,但在棚裏建設房屋,隱蔽性更強,這樣就能夠躲避航拍和舉報。
據昌平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昌平區各鎮街均建立了30人以上的專業巡查隊伍,每天不間斷的巡查,一旦發現有違章、違法跡象,責令其立即停工,限期自行拆除,並採取警告、約談、下通告等措施,對違法項目及負責人進行警示和思想教育,督促其整改。
與此同時,昌平區還建立了工作臺賬,通過在全區範圍組織開展地毯式排查,設立電話、來信、網絡等途徑廣泛動員羣衆舉報。
另據區拆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昌平區將通過在大棚加裝攝像頭的方式,對全區大棚進行監控,以便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建設的情況。
拆已出租違建“零賠償”
對於拆除已出租違建是否對承租人進行賠償的問題,昌平區拆違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土地由村集體承包給農業企業或個人,再由農業企業或個人分塊兒租賃給外來租客建設違法建設,土地承租方及外來租戶在耕地上改變其用途建設違法違規建設,這一行爲本就是違法,因此在對這些違法違規建設進行拆除時,政府不會對其進行補償。
此外,相關部分負責人還提醒市民,蔬菜大棚屬設施農業用地,根據2009年北京市出臺的設施農業建設規範,溫室大棚操作間不得超過15平方米,主要用於放置農具和安裝電力等設備。因此,市民如果在租賃的大棚內建設違法違規房屋,權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市民不要租賃,以免造成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