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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高房價的壓力下,一些購房者寄希望能“撿漏”各種形式的“超低價房”,這讓犯罪分子有機會行騙。
西城檢察院調研統計,2010年至今,該院共辦理涉及購房的詐騙案13件13人,涉案金額達340餘萬元。檢察官根據實際案例,詳解各類騙局,提醒大家不要上當。
虛擬的經適房
經適房、兩限房、公租房、廉租房,這四類保障性住房往往被不法分子當做“誘餌”,利用人們急於購房、盲目追求低價、不瞭解相關政策的心理實施詐騙。
被害人許經理是一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史某是公司新聘用的房產買賣部經理。2010年11月的一天,史某對許經理說,自己手裏有4個經適房指標,每平方米大概6000元左右,只需要交8萬元定金,保證能在2011年和開發商籤購房協議。許經理聽後有意購買一套,但由於怕其中有假,特意在網上查了史某提到的樓盤,結果的確是在建經適房。
覺得萬無一失的許經理簽訂了預訂協議書,並把8萬元轉給了史某。隨後,許經理又幫朋友在史某那定了一套125平方米、總價75萬元的房子,同樣交了8萬元定金。
身在房地產行業的許經理知道不允許私下購買經適房,思來想去,覺得這事總歸不妥,於是叫來史某說自己不買了,要他把16萬元退回來,但史某一直找各種藉口拖延,後來乾脆不再上班,人間蒸發。
-檢察官提示
北京的四類保障性住房已經在全市範圍內按相關標準統一申請,並由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審覈、備案。根據規定,購買保障性住房首先必須符合申請條件,需要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關證明,配合街鄉鎮組織調查、評議等,待街鄉鎮提出初審意見、配租配售方案後錄取並上報區縣。這意味着私下購買保障性住房是被絕對禁止的,不法分子自稱掌握經適房指標顯然是不可能的。
撿漏的拍賣房
法院、銀行等單位每年都會拍賣經過司法程序的房產,這些房產價格一般比市價略低,而且很多人對法院、銀行拍賣的認知程度低,對相關規定、流程又不瞭解,總認爲存在“暗箱操作”。不法分子抓住這種心理,謊稱認識或者自己就是法院、銀行負責拍賣的工作人員,這種詐騙方式“殺熟”的成功率更大。
被害人嚴女士、嚴先生是兄妹,他們有個外甥許某,自稱是一家銀行的總裁祕書。去年10月的一天,許某對兩位長輩說他們銀行最近要拍賣一些抵押房產,價格非常便宜,廣渠門附近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只要37萬元,他特意給家裏人留了幾套。嚴女士和嚴先生聽了都覺得是好機會,給了外甥一張26萬元的銀行卡作爲定金。
一天後,嚴先生髮現26萬元被多次、全部取走,甚至還有交水費的記錄,起了疑心,立即要外甥作出解釋。許某剛開始推說是同事操辦,自己不知情,後來甚至威脅催款的長輩。
到案後,許某交代根本不是銀行總裁祕書,拍賣房產一事純屬杜撰,目的就是騙錢。
-檢察官提示
在13起“房屋詐騙案”中,有11件嫌疑人與被害人爲親屬、朋友關係,可見“熟人”犯罪更容易令人放鬆警惕。銀行、法院拍賣都是有相關法定程序的,需要通過正規拍賣機構進行,內部人員沒有權力私留、私分房產等拍品,而且拍賣價格雖然低於市場價格但也會呈一定比例,不會低的離譜。識破這種騙局很容易,只要向銀行、法院諮詢即可,千萬別被“熟人”關係矇蔽。
處理的酬謝房
“酬謝房”是近年來房屋類詐騙案件的“新寵”。
袁某是被害人賀女士的鄰居,2010年初,袁某稱自己幫一家房地產公司做事,公司爲酬謝自己,給了8套位於白紙坊附近、即將開盤的商品房,現在他準備把這些房子低價賣了,每平方米5800元即可,很多人都爭着買。
這價格還不及市場價的一半,賀女士立即表示要買兩套,並把9萬元定金打到袁某的銀行卡上。袁某也很快和賀女士簽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並給了她發票。到了當年10月份,離交房的日子越來越近,袁某卻家門緊鎖,手機關機,心急如焚的賀女士報了警。
袁某到案後交代,除賀女士之外,他還騙了其他兩個人各4萬元。實際上,袁某連工作都沒有,更未和房地產公司打過交道,他和被害人簽訂的預售合同是僞造的,發票也是在街邊花錢買的。
-檢察官提示
類似於袁某的騙術並不高明,僅僅虛構了一個“房地產公司酬謝”的噱頭,而如此拙劣的騙局之所以能成功,只是由於袁某把誘惑放到了極大,大到讓被害人來不及思考,生怕這個“便宜”被別人搶走,於是被害人緊着往圈套裏鑽。如果本案中賀女士再多瞭解一些袁某,或者在籤預售房合同、拿發票時仔細覈實一下真僞,也會及時發現問題。
此外,檢察官還道出了另外一個詐騙成功的因素:袁某的身份,40多歲,北京戶籍。13起案件中,8名嫌疑人爲京籍,11人年齡在40歲以上,同時具有此兩個特徵的共有7人。“‘40歲以上京籍’是一個龐大的羣體,並不具有很強的特殊性,但社會上普遍認爲這一羣體對房子的關注度較高、社會關係網成熟,能買到便宜房的可能性較其他羣體更大。”
檢察官提醒,隨着房價不斷上漲,國家的調控政策也在不斷出臺,而不法分子同樣在根據新情況處心積慮地找漏洞、設騙局,希望市民提高警惕,提防購房詐騙。記者高健通訊員袁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