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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出臺了《曲靖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將於7月15日起實施。
殘疾人、老年人可優先配置
《細則》明確,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的,暫未繳納社保費用的,可不出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外來務工人員較多且工作較穩定的企業或單位可向當地住建(房管)部門申請,由本單位擔保,申請一定數量公租房,用於解決企業務工人員住房問題,由企業負責統一管理維護並承擔相關擔保責任。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行政區域內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和老年人家庭,在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全國或省級勞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軍隊隨軍家屬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爲人員等符合公租房條件的,應當優先配置。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包括單身人士和家庭)只能承租1套公租房。
想申請公租房的市民,需提供雲南省公共租賃房住房申請表;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複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工作、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等申請材料。
租賃合同簽訂期限最長爲5年
《細則》明確,租賃合同簽訂期最短爲3年,最長爲5年。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來合同的剩餘時間計算。
曲靖中心城區及市級公租房的租金標準由市發改委會同市住建局研究確定,各縣(市)公租房租金標準由縣(市)發改部門會同住建等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原則上不高於同地段、同檔次市場租金的70%。
公租房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人應按年度交納租金,也可在合同期內一次性交納租金。按年度交納的,在上一年期滿前15日前交納;一次性交納的,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一併交納。公租房租金可從承租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中支付。
租賃一年後可申請購買
租賃合同滿之後,承租人應退出公租房;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審覈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合同,並對原承租住房享有優先權。
承租人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獲得住房,且達到政府公佈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的,或在租賃期內超過政府規定收入標準的,應退出公租房。退出時,給予3個月過渡期。承租人在租賃1年期滿之後,所租房屋經報批符合省政府“先租後售”政策條件的,可選擇申請購買居住的公租房。
購買公租房,可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申請條件
年滿18週歲,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單身人士、新就業職工;在城鎮具有穩定職業1年以上的雲南省籍或在城鎮有穩定職業3年以上的非雲南省籍農業轉移人口或外來務工人員。
在曲靖市無住房或住房困難人員。
符合城鎮中低偏下收入標準,即月收入不高於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85%的人員,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970元,多人合租的平均月收入不高於2970元。2人(含)以上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於5940元/月的標準計算。
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