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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
《深圳貨運中介騙稅》續聞
羊城晚報深圳訊記者石華報道:昨日,羊城晚報刊登了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騙取進出口退稅特大案件,涉案金額達12.8億元,涉案稅款達1.8億元,刑事拘留23人(珠三角地區讀者詳見1日本報報道)。記者經過調查發現,文中提到的『劉林峰』、『劉繼華』兩人從未在文錦渡報關,而藏匿貨運中介的文錦渡口岸大樓產權分屬多個公司,難以監管。
據深圳海關回復,對文中提到的『劉林峰』、『劉繼華』兩人,海關進行了相關情況核查。經查,以上述兩人為法人代表的企業在文錦渡無辦理相關出口業務的記錄。『海關作為進出境貨物監管的責任部門,與稅務等部門一起共同承擔打擊出口騙退稅的工作職責。但是這兩人沒有在我們海關報關,怎麼監管』?
對於文中提到:『在深圳文錦渡口岸的海關大樓,出租的樓層中「藏著」不少貨運代理公司。他們的主要業務就是幫助一些有貨物出口需求的公司辦理運輸、報關等出關手續,並從中賺取中介費。 』記者從知情人士那裡了解到,該大樓以前為深圳市口岸辦所屬物業,後來產權分為五六家單位所有,一樓為海關報關大廳,二樓以上大部分出租給企業,大樓的出租、維修、水電等日常管理都由文錦渡口岸物業管理處負責。
文錦渡口岸辦在出租給貨運中介時,有無審查對方的資質呢?記者致電文錦渡口岸辦主任劉惠聰,據其介紹,該大樓產權歸8家單位所有,當時是合資建的,具體出租怎麼管理並不清楚,建議詢問運通公司一名胡姓經理。而胡經理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出租問題應該問口岸辦,我們運通公司只負責電梯、消防和走廊的衛生,出租問題由產權單位負責,當時是口岸辦牽頭建的,他們最清楚。』
記者再次致電深圳海關得知,深圳海關並非是大樓產權所有者,至於是哪些單位,海關稱並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