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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寧區一黑渣土場因偷倒渣土75萬方,近日被江寧區城管局罰款50萬元。據悉,這是《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實施以來,城管部門對黑渣土場開出的最重罰單。
這處黑渣土場位於江寧開發區吉山社區境內正方大道與吉山大道交匯處。土場前身爲多年前關停的小張採石場廢棄礦坑,佔地面積約1900平方米,深55米。
當時,吉山社區居民柏某以某市政公司的名義,向江寧開發區申請向礦坑回填復墾,並獲得審批。柏某隨後向礦坑裏傾倒、收納了80萬立方米渣土,直至將礦坑填平。
此後,柏某在無任何渣土棄置、準運手續的情況下,繼續向小張採石場偷倒渣土。截至被城管部門查處時,這裏已被傾倒了約75萬立方米渣土,形成了大約13米高的巨型土包。
江寧區城管局執法人員表示,柏某以某市政公司名義違規設置建築垃圾棄置場地,違反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第31條的規定。上述《條例》明確規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設置建築垃圾棄置場地,違反規定的,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最終,柏某及上述市政公司被處以50萬元罰款的上限處罰,並承擔清除超出地表部分的70多萬方渣土費用。
記者昨天獲悉,50萬元處罰款已經到位,渣土清運工作也已展開。50萬元上限處罰,是《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實施以來,全市城管系統針對黑渣土場開出的最重罰單。
江寧區城管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開展土場規範設置管理工作,對無任何審批手續的建築垃圾棄置場地,一律嚴厲打擊,依法予以取締,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