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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6月份的最後一天,全國50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仍然沒有聯網。
住建部從2010年開始推行全國房地產信息聯網系統。2012年6月,住建部如期完成了40個主要城市的聯網目標。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才公開表示,下一階段的目標是,在今年6月底完成全國50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工作。
其實,爲了完成這個任務,住建部已經做出了很大妥協和讓步。住建部在推進聯網工作的過程中,已經開始與地方政府簽訂“數據採集和使用安全協議”。同時承諾,“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採集的數據僅用於宏觀分析;且住建部不設房屋產權查詢端口,亦不擁有查詢權限,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權仍保留在地方政府。這就等於告訴地方政府,這個聯網僅僅是供宏觀決策參考使用,既不會用於反腐,也不會有其他目的。
但是,地方政府仍態度消極。實際上,大家都清楚,住建部的承諾並不意味着將來有效。一旦全國住房信息平臺搭建完畢,在地方政府看來,其不發揮反腐、限購等職能是不可能的。
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之於IT技術來說,是小菜一碟。但就是這麼容易用技術解決的問題,某些政府部門辦起來卻這麼費勁。這難免讓人質疑:爲何和“治官”有關的信息聯網,總是步履蹣跚?
然而,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勢在必行,這是政府對社會進行的基本數目字管理。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在加快建設城鎮住房信息系統的基礎上,2014年6月底前將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可以預見的是,不動產登記條例作爲國家的法律,倘若其竟然規定國家有關部門不能查詢任何一個地方的個人住房信息,而這個權力只能歸地方政府,那將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如果從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完全沒有必要搞得這麼難。有關方面應儘快推動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起草,並公開草案,向社會公衆徵求意見。其意圖就在於,明確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爲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法定責任,不聯網就意味着違法。另外就是大力推行問責制,哪個地方若是消極應付,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樣的話,試看哪個地方政府還敢不聯網?於德清
標籤:建部聯網住房不動產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