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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夥經營的苗木基地拆遷後獲得1670萬元補償款,郭先生稱這筆錢被汪女士“獨吞”,要求按約定分配。記者昨天獲悉,郭先生已向順義法院起訴。
郭先生稱,2010年,他與汪女士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汪女士提供其承包的順義區趙全營鎮西絳州營村一塊190多畝的土地,作爲合作經營用地,供他種植花卉、苗木等,合作期限至2019年。2011年3月8日,雙方又補充約定,在獲得拆遷補償款後,扣除成本利潤均分。之後,郭先生在土地上種植了大量的苗木,並用鐵絲網圈住、建設了噴灌系統、鋪設道路、建設輔助房屋133.33平方米。
郭先生說,今年4月24日,上述地塊苗木遭人砍伐。他得知,汪女士已經從負責土地開發的北京空港億兆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領取了該地塊拆遷補償款1670萬元。
郭先生認爲,他應分得拆遷補償款1400萬元,並將汪女士起訴。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