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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自家的農田裡被人打地基准備建房子(南海網記者劉麗萍攝)
農田不種莊稼『種』房屋,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天方夜譚?6月29日,三亞市吉陽鎮中廖村的村民李先生向南海網記者反映說,自家的農田被人強行租用,可租田合同還沒簽,對方已在農田裡打地基准備建房。
據了解,建房者是一家農田承包公司,該公司在該片區承包了380畝農田用於種植農作物,據該公司負責人稱『農田裡建的是職工宿捨』。而該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某則表示,『對此並不知情』,稱基本農田不能建永久性建築,如果屬實會進行調查阻攔。
村民:自家農田被強行租用欲建房屋
今年51歲的李先生,是三亞市吉陽鎮中廖村的村民。2008年,因為照顧不顧來,他就把3.7畝的農用田承包給一家農田承包公司,每畝田一年租金2000元,租期5年。這樣算來,李先生一年能拿到7000多元的租金,這在當時來說『也算一筆大資金』。
該公司在該片區承包了380畝田地,主要用於種植農作物,包括哈密瓜、西瓜、水稻等,還請了60多位工人。李先生說:『村裡面很多地都被人租用了,現在很少人種田。』
到今年上半年,租田合同到期,承包公司要求李先生延期合同。可李先生想自己種點農作物,所以不打算續約,沒有同意簽合同。
令李先生萬萬想不到的,對方竟先斬後奏。李先生講述,昨日他騎摩托車路過自家農田,發現有人在田裡打地基,走過去一看,水泥、鋼筋、沙子都堆了一地,他這纔知道對方不經過他同意,私自在租的農用地上建房屋。
建房農田為政府劃分的『農田保護區』
29日,南海網記者來到村民反映的中廖村,沿著水泥小路駛進,在農田區入口處,立了一塊顯眼的碑,上面明確標注了『田獨鎮基本永田保護區』(田獨鎮已更名為吉陽鎮),面積85.82公頃。碑上還有清晰的地圖、以及方位標識。
往前駛進,小路兩旁是一片連著一片、綠油油正在拔節的青苗,內進不到500米,就看見有一塊稻田裡卻是一片狼藉,有剛澆灌完的水泥地基,地上堆了數十包未開封的水泥袋,工地還有一臺水泥攪拌車。
就在記者拍照間隙,一自稱是承包公司員工的藍姓男子走過來。記者問及,這裡將要建什麼?對方回應,公司60多名員工,在這裡建房子,主要是為了解決員工的住宿問題。
房子經過住建部門審批嗎?藍姓男子直言道:『這是臨時性建築,不需要審批,你家改個廚房,也要政府審批。』臨時性建築怎麼會用到鋼筋水泥、打這麼深的地基?對方沒有回答。
村書記:不知情會調查進行阻攔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廖村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書記表示,他本人並不知情,村民自己把農田承包出去,村委會都不知道他們之間是否簽訂合同。
林書記還表示,農田保護區可以建設簡易棚或工棚,但不允許建設永久性建築物,如果確有此事,他們會調查了解,然後進行阻攔,並向鎮政府反映此事。(記者劉麗萍)
村民曝農田保護區被私蓋房屋(南海網記者劉麗萍攝)
建房片區屬於『基本農田保護區』(南海網記者劉麗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