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辦公樓外牆已經搭起腳手架
『難道說城管違法拆遷拆到自己頭上來了?』日前,有網友向人民網海南視窗報料稱,海口市城管部門在正義路原有一座四層樓高,建築面積數千平方米的辦公樓,在遷入新址辦公後,海口城管部門原計劃在原址和開發商合作建樓,但由於遭到所在大院內其他住戶的反對而擱淺。近日,海口城管部門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貼出公告,稱將於6月29日開拆這座辦公樓,新建『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培訓中心大樓』。
6月27日上午,記者在海口市城管支隊原辦公地點看到,即將被拆除的大樓外已經搭起腳手架,工人正在拆卸門窗等物品。對此,海口市城管支隊有關負責人回應稱,拆除原辦公大樓已經辦理了相關手續,但因為管理檔案的人員不在而無法給記者提供相關材料。
網友爆稱海口城管『違拆』自家辦公樓
據這位居住在正義路城管小區、不願透露姓名的網友說,海口城管支隊正義路原辦公地點是一個大院,院內除了辦公大樓外,還有兩棟居民樓,住戶大多是該支隊及下屬單位的工作人員,城管支隊搬遷至南沙路新辦公樓辦公後,2012年原計劃和開發商合作將這裡整體進行改造,由於小區內一部分住戶拒絕搬遷,這一改造計劃不得不擱淺。
6月中旬,海口城管支隊在小區內張貼通告稱,『根據海政容管字(2013)98號文件精神,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擬定一周後拆除正義路原支隊辦公樓,新建「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培訓中心大樓」』落款日期為2013年6月17日。
這位網友告訴記者,海口城管支隊在原來聯合開發商對小區進行整體改造的計劃擱淺後,決定改變計劃,單獨拆除辦公樓,由於辦公樓是國有資產,無需征求小區內住戶同意。但仍遭到了小區住戶的反對,因為不僅拆除辦公樓過程會對小區住戶造成較大影響,而且小區圍牆拆除後也將會給小區住戶帶來安全隱患。
據他了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無論是行政單位還是企事業單位辦公樓拆除之前,均應先到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辦理報批手續,而後再行拆除;但海口市城管支隊拆除原辦公樓的決定僅是得到了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的批准,而沒有到相關部門報批。作為糾正違法建設行為的城管部門這樣做完全是知法犯法,違法拆樓。
城管部門『逼遷』城管隊員
這位網友還說,海口城管支隊原辦公樓建於2000年前後,四層主樓加上兩層裙樓,大約有2000多平方米,建築質量非常不錯,在僅僅使用了10多年之後就將其拆除,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而拆除後新建『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培訓中心大樓』也與中央『嚴禁新建樓堂館所』的精神相悖。而且目前還有一種說法稱,支隊原辦公樓拆除後將用於建設城管宿捨。
6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海口市城管支隊位於正義路的原辦公地點進行采訪,看到辦公樓的大部分門窗已被拆除,拆遷工人在辦公樓外已經搭起了腳手架,一些工人在將樓內物品丟下樓,現場一片狼藉。
在小區居民樓樓梯口,記者看到了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張貼的拆除原辦公樓的通告;另一份張貼在小區值班室外的通告則稱,將於6月29日至7月10日對原支隊辦公樓進行拆除和土地平整。
在小區值班室內,記者還看到了一份落款日期為2012年10月8日的《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基建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按期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通知》,稱『為推進正義路小區改造安置工程,根據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請各住戶於2012年10月13日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繳交至基建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不簽訂、不繳交協議的,不享受協議約定的配合拆遷獎勵3000元。
記者采訪到的知情人士稱,這是2012年海口城管支隊決定聯合開發商對小區進行整體改造後,部分住戶不同意也不願配合,於是支隊發出了這一『最後通牒』。並稱那時為了讓住戶同意拆遷改造計劃,還將原存放在另一地點的罰沒物品運至小區大院,改變大院環境:『對自己人也采用這樣的手段,真是匪夷所思!』
回應稱有手續但未出示
在了解了現場情況後,記者27日上午又來到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就該支隊原辦公樓拆除一事提出采訪申請。該支隊辦公室負責人證實原辦公樓確實將在6月29日開始拆除,對於記者『是否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語氣肯定地表示確實有相關手續,並同意在當天下午提供給記者。
但下午3時許,這位負責人又致電記者,稱由於管理檔案的人員因並未上班而無法提供有關材料。而對於辦公樓拆除後原土地究竟是用於建設『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培訓中心大樓』還是其他項目,這位負責人說說,其只負責辦公樓的拆除和土地平整,這一問題自己沒有權限回答。
那麼,海口市城管支隊拆除原辦公樓是否向有關部門報批?『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培訓中心大樓』是否進行報建?27日下午,記者登錄海口市規劃局網站,用多個關鍵字搜索,均無相關信息。
標簽:辦公樓城管海口市腳手架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