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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高房價已成爲購房族不得不面臨的殘酷現實。在高房價的逼迫下,一些購房者將購房的希望寄託於能買到各種形式的“低價房”,這也讓犯罪分子將目光投向了這些期待天上掉餡餅的購房者。
北京市西城區是不折不扣的房價“高地”。2010年至今,西城區檢察院共辦理涉及購房的詐騙錢財案件13件13人,涉案金額340餘萬元。而這些詐騙案件中,所佔比重最大的還是以“低價購房”爲誘餌行騙。
——虛擬的“經適房”
西城區檢察院辦案人員介紹,經適房、兩限房、公租房、廉租房,這四類保障性住房對於無房族來說無疑是極具誘惑性的,但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們急於購房、盲目追求低價、不瞭解相關政策實施詐騙。
許某是一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史某是公司新聘用的房產買賣部經理。2010年11月,史某稱自己手裏有4個經適房的指標,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需交8萬元的訂金,但保證能在2011年和開發商籤購房協議。許某聽後動心有意購買一套,爲此特意去網上查了史某所提到的兩個樓盤,結果那裏的確在建經適房。
覺得萬無一失的許某和史某簽訂了預訂協議書,把8萬元錢轉給了史某。隨後,許某又幫朋友訂了一套,並交給史某8萬元。事後,許某反覆思索覺得其中有詐,但再找史某要回已交的16萬元時,已經無法聯繫上史某了。
辦案人員表示,作爲業內人士,許某對經適房分配政策是明知的,但爲了貪圖利益“自願”上鉤。事實上,按照北京目前的政策,購買經適房首先必須符合申請條件,需要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關證明,配合街鄉鎮組織調查、評議等,待街鄉鎮提出初審意見、配租配售方案後錄取並上報區縣。這意味着私下購買經適房都是被絕對禁止的,有些不法分子自稱掌握經適房指標,可以隨意買賣是不可能的。
——撿漏的“拍賣房”
辦案人員介紹,法院、銀行等機構每年都會拍賣經過司法程序的房產,這些房產的價格一般比市價略低,而且大部分人對法院、銀行拍賣的認知程度低,不熟悉其中的流程,所以很多人認爲拍賣過程中會存在“貓膩”,如果自己有“關係”走後門,就能以更低價購入,是一個撿漏的好機會,而這種心理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
據介紹,犯罪分子往往謊稱認識或者自己就是法院、銀行負責拍賣的工作人員,牢牢抓住人們渴求低價購房的心理實施詐騙,尤其是行受騙雙方是親戚、朋友的話,這種“殺熟”的成功機率更大。
被害人嚴女士、嚴先生是兄妹,他們有個外甥許某,自稱是一家銀行的總裁祕書。2012年10月,許某對嚴女士和嚴先生說他們銀行最近拍賣一些抵押房產,價格非常便宜,廣渠門附近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只要37萬元,他特意給家裏人留了幾套。嚴女士和嚴先生聽了都覺得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當年12月,嚴先生和嚴女士先後將各自的兩張共計46萬元的銀行卡交給許某後,在等待“收房”的過程中發現46萬元被多次取走,並且都是普通消費。發現有詐的嚴先生和嚴女士開始要求許某還錢,而外甥許某竟然開始威脅他們的人身安全。許某歸案後供述稱自己根本不是銀行總裁祕書,買賣房產一事純屬杜撰,目的就是騙錢用作生活費。
在近年西城區檢察院辦理的13起案件中,有11件嫌疑人與被害人爲親屬、朋友等關係,佔85%。在這些案件中,受害者大多會因爲是“熟人”而放鬆警惕,而法院、銀行拍賣,又是一個經常用到的、很合理的誘餌。
辦案人員表示,對於這種“拍賣房”騙局其實很容易識破,銀行、法院進行拍賣時都是有法定程序的,並且由正規拍賣機構組織,內部人員無權私留、私分,拍賣價格雖然低於市場價格,但不會低得離譜。
處理的“酬謝房”
在西城區檢察院辦理的另一起“低價房”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袁某是被害人賀女士的鄰居,2010年初,袁某稱自己幫一家房地產公司做事,公司爲了酬謝自己給了8套即將開盤的、位於北京西二環白紙坊附近的商品房,準備以每平方米5800元的價格轉讓。賀女士當即決定要買兩套,把9萬元定金打到了袁某的銀行卡上。袁某也很快和賀女士簽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並給了他正式發票。
到了當年10月份,交房的日子越來越近,袁某卻家門緊鎖,手機關機,心急如焚的賀女士報了警。袁某到案後交代,除了賀女士之外,他還騙了其他兩個人各4萬元,他和被害人簽訂的預售合同是僞造的,發票也是在街面花錢買的假的。
辦案人員表示,袁某僅僅虛構了一個“房地產公司酬謝”的噱頭,並未拿出任何證據,如此拙劣的騙局之所以能成功,是由於袁某把誘惑放大到極致,讓被害人來不及思考,還擔心如此好事被別人搶走,於是自己緊着往圈套裏鑽。如果賀女士對袁某的底細稍微有些瞭解,或者在籤預售房合同、拿發票時仔細覈實真僞,也不致上當受騙。
辦案人員提示,現實中低價房也會存在,但肯定需要遵循市場規律,所謂的“酬謝房”不可能賣出明顯低於成本價的“超低價”。辦案人員提醒,隨着房價的不斷上漲,國家的調控政策也在不斷出臺,而不法分子同樣在根據新情況處心積慮地找漏洞,設騙局,希望購房者提高警惕,小心購房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