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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曦岸已經裝修好的精裝房大多數因為漏水問題需要重新修補。
因為漏水,房間的木地板已經部分發黑。
南方日報記者梁維春攝
近日,記者接到位於惠州市東部新城片區的長湖苑三期新世界曦岸多名業主反映稱,他們購買的精裝修房子今年3月收樓後發現各種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房子的防水性能差,多數房子出現了滲漏水的現象,收了樓卻住不了人。
業主就裝修問題多次向開發商和物業反映,但一開始遭到雙方的互相『踢皮球』,經過業主代表多次維權,近日纔有裝修工人上門對問題進行整改。業主希望開發商給出整改時間表,並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賠償。
滲漏水導致木地板受潮發霉
近日記者來到新世界曦岸小區,只見小區內多棟已經收樓的房子依舊有裝修工人進進出出,他們是針對近期該小區精裝房出現的問題而來進行整改的。
該小區7棟的業主黃先生把記者帶到他的家裡,他家裡衛生間的瓷磚剛剛撬開,黃先生指著裸露的牆體告訴記者,裝修時根本沒有做好防水工程,所謂的防水工程大概只有兩塊磚頭那樣高,而按照相關規定,衛生間牆面的防水工程要達到1.8米。由於防水工程沒做好,滲水導致相鄰的牆壁一直處於濕潤狀態,而鄰近的木地板已經受潮發霉。
在新世界曦岸4棟4樓一戶業主家裡,該房子的滲漏水問題更為嚴重,樓上衛生間的水直接滴落下來,而且由於滲水,木地板嚴重受潮發霉,只好重新撬開來,甚至連牆體都因為滲水導致發霉。
記者接觸了十多戶業主,每戶業主都向記者反映自己家裡出現了滲漏水等問題。多名業主告訴記者,小區大約有300戶業主,根據他們的走訪了解,大約有九成的業主家裡都出現了類似的問題。
業主們還把記者帶到了地下車庫,裡面更是水跡斑斑,由於部分管道牆體等出現滲漏水的問題,部分牆面出現了斑斑霉點。
房門設計不合理帶來安全隱患
業主黃先生告訴記者,除了滲漏水的問題,精裝房的門也存在問題,門表面看起來不錯,但是一合上,就發現門與牆之間存在一個卡片大小的縫隙,『如此設計,很容易給小偷利用,住戶怎麼住得安心。』黃先生說。
還有業主向記者反映消防門的設計也不合理,消防門與住戶入門相距不足一米,兩門如果同時打開,則會互相抵制與牆體形成一個三角形,導致兩者無法同時完全打開。因此,當消防門處於完全打開的情況下,與之相鄰的住戶在門內便無法打開門出來。業主反映稱如此設計已經帶來了安全隱患,前段時間有一戶業主就被困家裡出不來,叫消防人員來解救纔出來。針對此問題,開發商已經對部分樓棟的消防門開始拆卸。
一些業主還反映水電的安裝也存在問題,有一戶業主的木地板因為受潮撬開後,驚訝地發現地板下面有裸露的電線,該業主對此十分擔心,『萬一漏電,那全家人不都十分危險?』還有業主反映每家每戶走廊邊的小平臺設計也存在安全隱患,由於沒有安裝圍欄,小孩很容易掉下去。
業主:反映問題遭『踢皮球』
業主曹女士告訴記者,當初買新世界曦岸正是看中新世界地產的品牌影響力,也相信港資企業的實力和產品,加上前期長湖苑一二期的質量口碑,纔讓她在眾多樓盤中挑中了新世界曦岸,80餘萬買下了7棟一套124平方米的三房戶型。
樓盤銷售時,開發商對外宣傳精裝修的標准為1680元/平方米。如今收樓後,業主們發現各種問題,覺得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曹女士說,開發商承諾的精裝修交樓即可拎包入住,但是我們從3月份交樓開始,發現漏水問題之後一直跟開發商反映,但開發商的處理方式很敷衍,一直說整改,但一個衛生間整改了一個月。『有的業主本來已經住進去了,發現滲漏水問題後不得不又搬出來住。』曹女士說。
多名業主反映,他們就精裝修出現的問題找過開發商,也找過物業,但兩者一開始相互『踢皮球』,實際上開發商和物業都是同一公司。有業主稱,從3月報修開始,開發商雖然承諾說會整改,但一直處事敷衍,並沒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針對精裝修房子出現的問題,業主也進行了多處維權,甚至與開發商售樓人員發生衝突。業主代表曾與開發商高層見面,但業主後來反映稱,開發商的該名高層人士也並沒有對於質量問題及賠償問題做出正面答復。
物業:會對問題進行整改
記者近日來到了新世界曦岸的物業處,小區的物業與開發商都屬於新世界地產公司,物業的一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接到業主們反映的滲漏水等問題,目前已經在進行整改。業主們在收樓時遇到相關問題,可以向物業反映,物業也將進行整改。
至於為何精裝房會出現如此多問題,以及一些業主希望能夠得到賠償的問題,該名負責人並沒有回應,只是讓記者與開發商的相關人士進行聯系。
業主可考慮『抱團』走法律途徑
-律師說法
廣東衡仁律師事務所韋世州律師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對於開發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內,由開發商承擔質量保證的責任。如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屋頂、牆壁漏水、滲水,室內地坪空鼓、開裂等的一般質量問題,業主在驗房後可拒絕收樓,並要求開發商對房屋進行整改維修後再進行收樓手續。如業主已經收樓,在保修的期限內,也可要求開發商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對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整改。
如果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韋律師建議,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而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或者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韋律師建議,業主房屋質量有糾紛問題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應走合法途經。而現在能提供的合法合理途徑就是申請仲裁或者起訴到法院,如果單個業主覺得走法律途徑解決成本過高的問題,可以考慮通過『抱團』的形式起訴開發商,這樣一來起訴的成本會降低,力量也會大起來。
南方日報記者羅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