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下發《綜合防災減災“十二五”規劃》,要求每個縣(市、區)至少規劃建設一個應急避難場所,每個應急避難場所能夠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衆1萬人左右,並配齊各類配套設施。
避難所應設置應急指揮管理設施,配備應急物資儲備發放、供水、供電、通信、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消防、排污、垃圾儲運、廁所、通道、標誌、停車場等設施,並在周邊主幹道、路口設置指示標誌。(劉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