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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在大多數人眼中已經成爲婚姻必需品。在婚姻中,男方買房的傳統觀念依然有着根深蒂固的影響。但是由於無法承擔高房價的壓力或是對房產證署名的要求,女方爲購房助一臂之力的情況也越來越多見。近日,在面向“備房而婚”的年輕人所做的調查中,由男方出錢購買婚房的佔85.7%,其餘爲雙方共同支付。
在單方面無法負擔婚房的情況下,71.4%的人表示可以接受女方爲婚房出資的情況。在支付比例上,更多人選擇房款各付一半的AA制購房方式。這種購房方式的流行不僅可以緩解男方購房壓力、解決婚房署名紛爭,也在一定程度上對家庭地位有了新的改善。
盧女士在上個月和丈夫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婚房,她告訴記者:“我身邊有很多女性朋友都願意爲自己的婚房出一份力。現在結婚雙方經濟實力一般相差不大,共同買房不僅可以分擔壓力,更重要的是從一開始就對選擇婚房的各方面決策有直接的參與,以後說話有沒有‘底氣’就是從這裏開始。”
婚戀作爲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制約,婚房由誰購買往往代表着一個家庭中不同的經濟地位。這種婚前就已經確定的經濟地位究竟在婚後家庭生活中有什麼影響呢?調查發現,42.9%的人認爲婚房誰支付的問題會對今後家庭地位有很大影響,其餘57.1%的人認爲這一因素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影響。
在中國,傳統觀念中一般認爲“男子是家庭頂樑柱”,男士做“一家之主”的基本條件是能夠擁有獨立承擔家庭經濟責任的能力,“婚房”就是婚姻關係起跑線上的一出“重頭戲”。能夠擔此重任的一方在經濟實力上的更勝一籌,讓他們在家庭決策中“嗓門更亮”;而另一方則容易產生一種依附感,心理上趨於順從。
在實際生活中,當夫妻雙方發生爭吵時,42.9%的人表示常出現“婚房”決定“誰說了算”或是買房一方以此“說事兒”的情況。可見在婚姻關係中,“婚房”不只是愛情的庇護所,也會不自覺地成爲一種感情的牽絆,在吵架時變身爲一塊擋箭牌或是一個砝碼。這種買房者借物質上的優勢以主導地位自居的做法很大程度上不利於家庭關係的穩定。在生活中對此進行必要的溝通或是主動選擇負擔一部分房款都會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
結婚七年的張女士說:“家庭關係的和睦是兩個人都站在最合適的位置上,扮演着最恰當的角色。婚房的出資者如果始終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面對家庭成員的話,則很容易引發家庭矛盾。婚姻的幸福需要兩個人相互扶持,不是因爲誰在這段關係中出錢多就可以享受更多的權利,彼此理解和尊重纔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