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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費4000萬元裝修辦公樓,最終卻因爲加裝了過重的鋼結構和使用過多的裝飾材料,致使大樓主體出現傾斜——這是發生在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件荒唐事。
據介紹,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於1996年11月投入使用,主樓共12層,1998年加建兩座副樓,建築面積約3萬平方米。2008年,由於該辦公樓出現屋面漏水、牆體破裂、飾面老化等問題,特別是法庭安全系統、網絡辦案系統等設施已不符合審判法庭建設標準,三亞中院決定對其進行改造裝修。
然而,在改造過程中,由於加裝了過重的鋼結構、使用了過多的裝飾材料,該大樓的地基無法承受超重的負荷,出現了主體傾斜現象,成爲人們避而遠之的“危樓”。
記者今天在位於三亞市金雞嶺路的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辦公樓看到,大樓所在的建築工地已長滿了野草,裝修時搭建的腳手架已被藤蔓所覆蓋,腳手架部分鋼管鏽跡斑斑。
該中院一知情人稱,2010年8月,裝修工程開始施工後,院領導想在大樓的外立面和樓頂增添一些鋼結構掛件,以讓大樓顯得威嚴氣派,因此裝修計劃和施工圖紙曾修改了好幾次,裝修預算也水漲船高,從最初的1800多萬元增加到後來的4000萬元。但大樓最終“超負荷”,主體傾斜,於2011年6月被迫停工,一停就是兩年。
辦公樓因爲設施老化而裝修改造,本無可厚非。可爲何經過嚴格的招投標程序確定了的裝修方案,卻能不斷追加預算,直至比最初預算翻了一番?爲何出現問題後,施工項目一停就是兩年,至今沒有任何說法?爲何沒有人對此事負責?帶着疑問,本報記者向三亞市有關部門瞭解情況。
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局已對該辦公樓的結構體系進行了鑑定,辦公樓確實出現了超負荷、主體傾斜的現象,但還不屬於危樓。市政府將以減輕地基荷載的方式,對其進行改造裝修。裝修完成後,依然作爲三亞中院的辦公用房繼續使用。
至於責任追究,該工作人員稱,有關部門正對此事進行調查,有結果了將及時對外公佈。
對此,海南大學黃渤教授表示,按我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機關辦公用房的建築裝修應遵循簡樸莊重、經濟適用的原則,兼顧美觀和地方特色。三亞中院“危樓”事件,難逃“過度裝修”、“奢華裝修”之嫌。有關部門應加快對此事件的調查,給公衆一個說法,同時,還應加強對裝修辦公樓此類公共財政支出的預算監管和審計跟蹤。(吳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