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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0.5%不是銷售代理費,是售房手續費
安居型商品房供不應求,竟然也有銷售代理?本月19日,微博實名認證網友深圳市美亨投資諮詢公司總裁@美亨妹妹在微博爆出這一消息,並指出安居型商品房也有“指定代理商”,且代理費不低,中海某安居房“談判”0.5%。
微博內容是否屬實?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向本報記者發來了官方回覆,回覆稱安居型商品房的審覈、配售工作,具體由深圳市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售房中心)組織實施,並無任何所謂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售房中心屬於經費自給的事業單位。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土地出讓前,即制定《建設和管理任務書》,作爲土地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明確向開發單位提取一定的售房手續費。以媒體提及的中海閱景馨園爲例,其售房手續費實際按售房款的0.5%計取。
微博爆料:安居型商品房銷售也有代理商
本月19日,微博實名認證深圳市美亨投資諮詢公司總裁@美亨妹妹實名曝出如下內容:“猛料:最近跟業界朋友交流得一消息:安居房有‘指定代理商’,且代理費不低,中海某安居房‘談判’0.5%,此後的安居房當不會低於這個點數了。估算下,今年有@招商錦繡觀園@卓越西鄉項目6盤上萬套安居房,合計約70萬建面……中原世聯美聯同致行等代理界朋友羨慕嫉妒恨不?”
昨日,記者聯繫上了爆料網友@美亨妹妹,面對記者採訪,美亨妹妹不是很願意提相關信息,只是說自己竟然敢提這個0.5%的具體數據,自然不會空口無憑。美亨妹妹的爆料也引起了一些地產界同行的感嘆,有微博認證爲地產策劃界的同行微博跟帖發言:“真心羨慕嫉妒恨啊!”
記者調查:銷售代理多由建設單位旗下單位負責
對於@美亨妹妹的爆料,有網友“鳳凰樹2012”指出:應該木有“統一的指定代理商”。安居型商品房由很多建設單位建設,往往這個建設單位會“指定代理商”。如深圳第一個安居型商品房項目永福苑,建設單位是富通地產,則由其旗下的城市策略代理銷售。
記者在深圳採訪瞭解到,“鳳凰樹2012”所言應該屬實。日前,記者電話採訪了深圳目前正在上市銷售的卓越西鄉安居家園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對記者介紹西鄉安居家園銷售代理是由卓越集團旗下卓越物業負責。
住建局:並無任何所謂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
針對網友質疑安居型商品房也有“指定代理商”問題,昨日,市住建局向本報發來了關於安居型商品房銷售手續費有關情況的說明,內容如下:
一。安居型商品房屬我市保障性住房類型之一,不同於市場上的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的審覈、配售工作,具體由我局下屬事業單位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售房中心)組織實施,並無任何所謂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
二。根據市編辦的批覆文件,售房中心屬於經費自給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承辦市本級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售後跟蹤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從售房手續費中列支。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土地出讓前,即制定《建設和管理任務書》,作爲土地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明確向開發單位提取一定的售房手續費。以媒體提及的中海閱景花園爲例,其售房手續費實際按售房款的0.5%計取。
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售房中心作爲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包括售房手續費在內的所有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所有支出都需經財政部門覈撥,除了人員經費支出外,其開支主要用於場地租金費用、安居房配售系統的開發維護費用、宣傳公告費用、資料編制印刷費用以及提供安居型商品房的受理申請、信息查閱、選房簽約、按揭貸款等一條龍服務等相關費用支出。所有支出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目的是爲了做好安居型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爲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
四。嚴格接受審計和財政部門監督。售房中心作爲部門預算管理單位,其收入和支出每年都需接受深圳市審計部門的預算執行審計和財政部門的檢查監督,安居型商品房售房手續費也要納入審計監督範圍。(肖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