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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的張某勾結中介以有關係能買經適房爲誘餌,騙取大量購房者房款,80餘人先後受騙,這些人中不乏大學教師和公檢法工作者,檢方初步估算三人共騙得3500萬元。日前,三人因涉嫌詐騙被門頭溝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審查起訴中。
詐騙犯刑滿釋放向警方舉報“上線”
2011年底,一位名叫楊某的人以有關係、能低價買房騙取了20多名購房者房款,隨後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刑滿釋放後,楊某向警方舉報稱此前對外宣傳的“關係”就是張某。張某自稱能買到經濟適用房,所以他在張某那裏定了8套經適房,並預付了定金40餘萬。但交房日子卻一拖再拖,後來楊某意識到被騙,但錢已經要不回來。於是楊某開始複製張某的行騙手段,通過收取他人的購房定金來填補自己的虧空。出獄後楊某想要回40餘萬定金,但張某拒絕支付,於是他便將對方舉報。
租經適房當幌子購房者深信不疑
警方根據線索很快將張某控制,今年30出頭的張某此前一直無業。2007年,觀察到房價飛速上漲的形勢後,他開始對外宣傳自己有關係能買到便宜的經濟適用房,這吸引了中介人員沈某和李某的注意,二人幫助張某對外積極推銷所謂的經適房,並代簽合同收款。但張某卻遲遲無法兌現房子,意識到被騙的二人決定以繼續發展新的購房者收取房款的方式退還已經意識到被騙購房者的房款。
檢方在審理中發現,張某根本沒有任何關係能讓購房者買到經濟適用房,他僅靠空頭承諾就讓購房者爭相搶付定金,同時對於一些警惕性較高的購房者,張某就聯合沈某等人在本市門頭溝區、朝陽區和豐臺區分別租下一些經濟適用房,讓購房者先住在其中。最多的時候,張某等人在本市連續租下了十幾套經濟適用房用來騙房款。
警方走訪被害人僅一人願意報案
據瞭解,案發時門頭溝警方派出專案組到受害者集中的小區進行調查,但發現僅有一戶被害人願意報案,“大多數購房者都認爲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只希望警方幫助追回房款。”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2011年張某等人曾以250萬元的總價將本市朝陽區弘善家園的兩套房子賣給了一對夫妻,而這兩套房子都是張某等人租賃下的,交房時張某以正在辦關係爲由沒有交給二人房本。絲毫沒有懷疑的二人隨後花費幾十萬元裝修,但年底真房東來收房租,夫妻二人被強迫搬離。他們並未馬上報警,仍然希望張某等人退還房款。
贓款買豪車別墅幾乎被揮霍一空
“很多被害人一直不報警的原因還有對張某手頭的房子依然抱有一絲幻想,覺得總會有希望的。”而一旦報案,受害者都認爲退贓的可能性就幾乎沒有了。檢察官表示,直到張某等人到案,警方在這些小區貼出告示,80餘名購房者才相繼報案。
檢方還透露,張某僅有高中學歷,而被他騙的不僅有大學教師,甚至還有公檢法的工作人員,由於北京的房價居高不下,這些人都寧願相信張某有關係能買到更便宜的經濟適用房。3年多的時間,共有80餘人被張某等人騙取房款,初步統計達3500餘萬元。張某用這些錢購買了別墅和一輛蘭博基尼跑車,並與沈某、李某出國旅遊將錢揮霍一空。(王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