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山市地稅局稱,目前尚未收到政策調整的文件
“要辦二手房業務儘快了,下個月開始要多交稅了!”近期,一則關於從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中將按照房產證上時間確定住房是否滿5年的傳聞在中山中介行業內傳得沸沸揚揚。由於轉讓房屋是否滿5年涉及到是否免徵營業稅等,引起很多二手房客戶的關注。中山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上述傳聞毫無根據。
中介:此事早有傳聞
昨日,記者就此傳聞諮詢了多家中介公司負責人,他們均表示對傳聞早有耳聞。“主要是說對房屋是否滿5年的認定標準變了,據說是要按照房產證出證的日期起計算是否滿5年,以前憑契稅發票上的時間過了5年就算滿5年。”中山滿堂紅房產負責人陳曉華告訴記者,雖然此傳聞在業內流傳很廣,但誰也沒有看到過正式的通知或者發文,也不能確認傳聞是否屬實。
陳曉華表示,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出證的時間會比契稅完稅時間晚一年左右,而轉讓房屋是否過5年涉及到免徵5%的營業稅,以及按照轉讓房屋價格差額的3%或者20%計徵個人所得稅。陳曉華表示,雖然近期諮詢的市民很多,但對二手房交易總體波動並不大。
市國土資源局:
是否滿5年以房產證核發時間或契稅繳納時間爲準
記者在中山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看到,有多位市民也向國土部門提出了上述問題。對於有市民問到如何確定轉讓房屋是否滿5年,國土局回覆稱,以房產證核發時間或契稅繳納時間爲準,市民可以自行選擇時間。
市地稅局:
尚未收到政策調整的文件
昨日,中山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地稅局一直嚴格落實國稅發[2005]89號文等政策規定,對二手房交易中購房時間的認定,以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和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目前,中山市地稅局尚未收到對上述政策進行調整的文件通知。(記者齊華偉、黃庭輝)
標籤:地稅局中山市契稅房產證陳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