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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4日在浙江紹興召開的“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談會”上了解到,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將堅持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保護耕地資源、保障土地權益“三保”原則。
“保發展”就是要適應發展特定階段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科學配置土地資源,提升土地價值,爲推進新型城鎮化提供有效的空間支撐和持續的資金保障。“保資源”就是要適應人口資源特殊國情要求,始終把嚴格保護耕地作爲改革的前提,繼續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實行耕地數量、質量和環境並重保護,進一步夯實城鎮化發展的現代農業基礎。“保權益”就是始終要把維護權益、羣衆滿意放在首位,堅持以人爲本、地利共享,協調好土地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