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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期快到了,自己又剛丟了工作,男子殷某於是假冒房東,對外簽訂了租房合同,騙得租金5600元。最終,在行爲敗露後,剛剛丟了工作的殷某又因涉嫌詐騙罪,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5月2日,剛剛搬到望京東湖地區某居民樓內幾天的徐女士被中介公司找上了門。中介公司聲稱房東委託其幫忙對外出租這套房屋,而徐女士則表示自己剛剛從房東手裏租來了這套房子。由於雙方各執一詞,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查看相關文件並詢問後確認,徐女士口中所謂的“房東”其實是房子的上一個租客,徐女士受騙了。據徐女士回憶,其同丈夫因工作變動,急於在望京附近租一套房子, 4月22日下午,其在望京地鐵站附近看見一名男子正在張貼租房廣告。由於地段和價錢都比較滿意,徐女士很乾脆地同對方簽訂了合同,並交付了一個月的租金5600元。沒想到自己受了騙。
6月16日20時許,民警根據線索在崔各莊附近一網吧內將嫌疑人殷某抓獲。殷某交代,其同徐女士簽訂的合同是其自己從網上打印的。騙得房租後,殷某便用手中的錢在崔各莊附近租了一處平房。
目前,殷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市民,在租房時,一定要去正規的房屋租賃公司,簽訂正規、合法的租賃合同;不要隨意相信路邊張貼的房屋租賃的小廣告,更不要輕信路邊陌生人的謊言;租房時,一定要看清房東的房本,以免上當受騙。(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