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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因爲丟掉工作沒有了經濟來源,於是把房東的房子出租。他用網上下載的租賃合同和別人簽約,騙取5600元租金。記者昨天獲悉,殷某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4月,租住在朝陽區東湖地區的殷某丟掉了工作,由於馬上要付房租,沒有收入來源的他想用租的房子騙點錢。他從網上打印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然後在路邊張貼租房廣告。
事主徐女士看到廣告後打電話前來詢問,並在看房後和自己的丈夫決定租下此房。殷某對徐女士謊稱此房爲自家的閒置房,而徐女士也未要求看房本。雙方談妥每月租金5600元,徐女士與殷某簽訂了租房合同,並先期交付了一個月的租金5600元。
5月2日,真正的房東前來收房租,徐女士才發現被騙,立即報警。一個月後,東湖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在崔各莊地區一網吧內將殷某控制。據悉,拿到徐女士的錢後,殷某逃到崔各莊並租住在附近的一處平房內。目前,殷某因涉嫌詐騙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王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