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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率隊做客陽光熱線
日前,東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劉傑率隊做客陽光熱線。劉傑表示,根據水鄉土地摸底調查結果,目前水鄉地區中還有24.5%的土地未利用,未批未建土地達3萬畝,由此可見水鄉地區可供利用的土地資源還是比較豐富,並非之前外界媒體報道的土地資源十分緊張。
水鄉未批未建土地3萬畝
節目中,東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劉傑介紹,近期該局對水鄉土地進行了一次摸底。根據統計結果,水鄉地區土地總面積76.8萬畝,其中農用地31萬畝,佔40.3%,建設用地27萬畝,佔35.2%,未利用地18.8萬畝,佔比約24.5%。
未批未建土地有132塊,共3萬畝,其中1000畝以上2塊,共2180畝。500~1000畝地塊6塊,共4353畝。300~500畝地塊17塊,共6500畝。100~300畝地塊107塊,共1.7萬畝;存量土地2萬畝;“三舊”改造標圖建庫面積5.6萬畝。
劉傑表示,這一摸底結果顯示水鄉地區可供利用的土地資源還是比較豐富,並非之前媒體報道的土地資源十分緊張,“應該說遵循節約集約用地思路,東莞土地資源還是大有可爲。 ”
不過,東莞的建設用地密度已突破43%,今後一段時期,東莞將繼續節約集約用地。劉傑指出,近期將實施重點區域帶動戰略,東部以粵海項目爲龍頭、中部以松山湖大學創新城爲帶動、西部以十鎮一港統籌發展爲突破,打造一批土地統籌整合的範例。
1953年土地證已經失效
節目中有多位市民諮詢,家中保存有1953年土地所有權證,現在該塊地的所有權問題。
市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科科長張映強明確表示,1953年的土地證已經失效,不再作爲土地權屬的有效證明。根據我國憲法,“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由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說,1953年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權證》記載的土地目前應屬農民集體所有。
但是,1953年土地證所記載土地的使用權是否還屬於持證人則分爲多種情況,且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記載的房屋是否一直在使用。張映強介紹,如果《土地房產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房屋一直使用至今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房屋的合法使用者可依法向國土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提醒
不要購買小產權房
有市民提出,有的國有土地徵收之後建起了農民公寓並對外出售,這種情況是否合法?
對此,市國土資源局迴應稱,這種情況屬於小產權房的性質。按照規定,2010年之前建設的小產權房須停止銷售,而現在則禁止建設。如果小產權房不符合規劃,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違規開發的,國土部門將進行嚴厲查處。該局建議,市民不要購買小產權房,避免損失。(黃江潔)
標籤:劉傑水鄉土地證做客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