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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改委昨日召開2013年節能宣傳週政策信息發佈會,明年全市七成以上的公共建築將實施電能耗限額管理和極差價格制度,超標用電將加價收費,超限越高加價越多,用熱、燃氣使用等能源也將進行限額管理。
本市公共建築電耗約佔建築能耗的三分之一,佔全社會終端能耗10%以上。2009年,公共建築一年電耗約爲197億千瓦時,換算成每平米,一年耗電約爲84.7千瓦時。
爲降低公建電耗,今年5月28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公共建築能耗限額和級差價格工作方案(試行)》,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單體建築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築面積佔該單體建築總面積50%以上(含)的公共建築,均將納入能耗限額和級差價格管理範圍,具體實施對象根據公共建築信息摸排情況確定。力爭2015年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電耗與2010年相比下降10%。
不過,由於公共建築功能複雜性及能耗統計和計量條件限制,短時間難以制定科學合理的能耗定額,本市將按照建築歷史用電量制定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指標。
具體而言,對正常運行5年以上的建築,按前5年用電量和設定降低率測算;對未滿5年的建築,按已有年度用電量或全市同類建築電耗水平測算。2014年和2015年基礎降低率分別取6%和12%。同時設置差別化降低率,對最節能的5%建築,不要求繼續降低能耗;對最不節能的5%建築,要求下降較大幅度。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將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開展試點,實施超限額用能級差價格制度。也就是說超限越多,電價越貴。目前,超限額加價費標準正在研究中,具體級差價格方案報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另行發佈。
據透露,超限額加價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作爲市級預算收入按規定隨電費徵收並上繳市財政,納入民用建築節能資金,用於支持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和獎勵節能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