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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通訊員李妍、餘洋報道:“開發商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無證連夜拆除行爲。”18日晚上的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市規劃局總規劃師林雋通報稱。當天下午的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越秀區詩書路民國建築被無證拆除相關處置情況。相關部門表示,將會依法依規做出處理:“對涉及的當事人,不管是誰,絕不姑息。”
官商協商未果 連夜動手拆屋
據林雋介紹,經初步瞭解,該建築物位於歷史城區保護範圍內,建設用地單位爲廣州翠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該地塊的拆遷許可證已於2012年8月過期、且並未獲得批准延期,也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無證連夜拆除行爲。
對於該建築,市規劃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召開了兩次專家論證會,並委託廣州大學完成了專業的建築評估。專家論證和評估均認爲妙高臺1、3號,金陵臺2、4號留存的構件和詩書路69、69-1號的建築是民國時期興建的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近現代建築,應該保留,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護。
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市規劃局先後兩次致函市國土房管局、越秀區政府、越秀區文廣新局要求暫緩拆除。根據市規劃局意見,市國土房管局發文通知廣州翠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暫緩對越秀區詩書路兩幢房屋的拆除。此後,市規劃局會同市國土局制定了收地和保留建築繼續建設的具體方案,並於2013年1月17日、3月5日、4月23日、6月4日四次約談建設單位,商談按照保留建築優化方案,但商談未果。
面對記者提問 顧左右而言他
林雋表示:“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人人有責,我們要對歷史、社會、文化負責。”市政府決定成立調查組,指定一名副祕書長任組長,對事件進行全面、細緻、負責任的調查,將會依法依規做出處理。“對涉及的當事人,不管是誰,絕不姑息。”
同時,規劃部門將積極推進《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的制定,在立法中創設歷史建築預先保護制度;積極推進《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保護規劃的編制上報工作、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修訂,以及上述法律法規的上報審批工作。
爲加強對目前歷史文化建築的保護,將在前期已經完成的歷史城區內已批未建的地塊的2萬棟舊建築的普查基礎上,配合市區文化管理部門再次對全市尤其是已批項目、在建項目進行地毯式排查,並且建立聯動、聯防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昨晚的發佈會上,林雋在回答提問時表示:金陵臺強拆事件將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調查結果。本報記者現場向林雋提問:妙高臺和金陵臺被無證拆除,開發商將面臨什麼處罰?開發商的母公司在境外媒體發表聲明稱,金陵臺及妙高臺未被定爲受保護歷史建築,是否實情?但林雋顧左右而言他,均未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