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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區將陸續公佈小學一年級新生錄取情況,昨日,市教育局重申:一些房地產廣告有誤導成分,並不存在住房帶有學位的說法。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從2003年起,推行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市民在某學校的招生地段內居住,是就近申請該校學位的條件之一,但是,從來都不是唯一條件。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如果購買(或租住)了某所學校招生地段內的住房,其他條件也符合,可以按照積分入學辦法積分。也就是說,並不存在住房帶有學位的說法。“買××樓、住××花園,讀××學校”的說法有誤導成分,市民朋友千萬不要誤解。(姚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