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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道的撫仙湖旅遊開發項目存在的問題,玉溪市一星期內召開了兩次工作會,一次是6月8日的現場工作整改會,一次是6月14日召開的撫仙湖——星雲湖生態建設與旅遊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管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另獲悉,針對媒體曝光的撫仙湖違規項目,玉溪市有關部門正在根據有關規定督促項目進行有力的整改。
堅守四條“紅線”
110米範圍內不得建永久性設施
6月14日,玉溪市召開了撫仙湖——星雲湖生態建設與旅遊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管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確定,爲了讓外界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撫仙湖保護治理情況,將建立試驗區管委會新聞發佈會制度,決定今後每月舉行一次新聞發佈會,增強撫仙湖保護治理工作透明度。據瞭解,針對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建立新聞發佈會制度,實行一月舉行一次,這在我省尚屬首次。
會議還研究了試驗區生態建設與旅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在試驗區建設中,將把撫仙湖的保護放在首位,以生態建設爲前提,以“四退三還”爲核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嚴守“四條紅線”。
依據國家土地、林業、水利、環保等相關法律和《雲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撫仙湖——星雲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撫仙湖——星雲湖生態建設與旅遊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總體規劃》等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玉溪市明確和實行試驗區項目規劃和建設必須堅守以下“四條紅線”:一是撫仙湖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10米範圍內不得建永久性設施。二是嚴格控制從撫仙湖取水,嚴禁從撫仙湖取水做水景觀。三是污水零排放、垃圾無害化、設施景觀化。四是單個項目地產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規劃用地面積的25%。
張祖林:確保撫仙湖Ⅰ類水質
昨天從玉溪市獲悉,針對媒體曝光的撫仙湖違規項目,玉溪市有關部門正在根據有關規定督促項目進行整改。
6月8日的現場工作整改會上,玉溪市委書記張祖林表示,玉溪市將展開新一輪的撫仙湖環境保護治理提升工作,確保撫仙湖Ⅰ類水質,讓世人心中的高原明珠永遠璀璨。
在6月14日的會議上,張祖林再次要求把撫仙湖的保護放在首位,以生態建設爲前提,以“四退三還”爲核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通過環境治理和開發來實現更好的保護。各職能部門發揮好作用,在推進項目建設過程中堅持生態治理優先的原則,履行好指導督促職責,確保新開工項目必須先期實施環境保護、生態治理以及周邊村莊搬遷改造等項目,確保沿湖截污斷污,消除面源污染,增加面山森林覆蓋率,使撫仙湖長期穩定保持Ⅰ類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