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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晚8時45分,救援仍在緊張進行,現場還可看見塌方掩埋的挖掘機。本報記者王鑫攝
16日16時30分左右,張店北京路與王捨路路口附近福源匯小區11號樓前一挖掘現場發生塌方,正在施工的三名工人被埋。兩人被救出,其中一人不幸身亡,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截至17日零時40分,針對第三名工人的救援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
據了解,此處工程是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原南定熱電廠)的工程,當時,被埋的工人正在用挖掘機挖土准備鋪設暖氣管道。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人迅速展開救援,到坑底救人。土坑再次發生塌方,工人趕緊跑了出來。隨後,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消防官兵下到坑底,用手、鐵鍬將位於挖掘機側的第一名被埋工人救出。隨後,第二名工作人員也被挖出,但已沒有生命體征。截至17日零時40分,最後一名工人仍未被救出。
在現場,記者了解到,發生塌方的大坑深六七米,坑壁陡峭,土質松軟,被埋的施工人員在作業時並沒有采取太多防護措施。
□直擊現場
塌方不斷增加救援難度多部門現場救援,全力挽救被困人員本報記者王亞男
16日17時30分,記者趕到了事發現場。記者看到,工地上擺放了很多暖氣管子,從坑裡挖出的土高出地面兩米多,不少人正站在土堆上向大坑內張望。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人員已經趕到現場,救援工作正在緊張進行。
首位獲救者思維清晰
記者看到,發生塌方的大坑深約六七米,坑壁幾乎是垂直的,坑底露出一輛挖掘機的半截身子。這時,有一名工人埋在挖掘機挖斗下面,他的腿被挖斗壓住了。『快!擔架!』救援人員用手、鐵鍬進行挖掘,不一會兒,第一名被埋人員獲救,並被迅速送往醫院。
『這個人被埋得並不是很深,所以救援工作很順利。救出時,工人思維還比較清醒,沒有什麼大問題。』一名參與救援的工作人員介紹。
塌方讓救援陷僵局
18時左右,在挖掘機北面,消防官兵找到了一名被埋工人。這名工人已經沒有了意識,消防官兵先將工人的頭部挖出,又挖掘其他部位。
『小心!塌方!』突然,大坑南面突然塌方,成片的土墜了下來,落在消防官兵腳邊,救援人員趕緊躲閃。『擔架!快!』18時30分左右,第二個人被救出,在場的醫護人員趕緊對他進行搶救。
此時,救援陷入困境。從上方墜落的土落在消防官兵的腳邊,120的擔架也被土埋住了。大坑不時塌方,坑內的救援人員也面臨著極大的危險,救援被迫中斷。
垂直坡被挖成斜坡
考慮到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現場救援人員決定將大坑的垂直坡用挖掘機挖成斜坡,這樣就避免了再次發生塌方的危險。在大坑的北側有十來根暖氣管道,暖氣管道緊靠著大坑。現場指揮人員擔心,一旦大坑北側發生塌方,暖氣管道將迅速滑入大坑中,不僅延誤救援,也會對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傷害。指揮人員設想將管道挪開。19時30分左右,現場指揮人員緊急調派的兩輛挖掘機陸續趕到。挖掘機將大坑的垂直壁挖成斜坡,防止再次塌方。
隨後,一輛大型吊車來到現場。救援人員試圖將管道拴在吊繩上。但是,困難再一次出現:管道兩側根本沒有落腳的地方,管道無法固定。無奈之下,吊車只好離開。
17日零時40分,救援工作還在進行。救援人員准備拆掉大坑北面屬於澤一真空設備有限公司的房子,將北側的垂直坡挖成斜坡。
□事故背後
工程多次轉包,施工防護不到位施工人員穿著日常服,也未佩戴安全帽本報記者王亞男
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原南定熱電廠)管道鋪設工程事故已經發生,人們不禁追問:這次事故為什麼發生?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個工程層層轉包,防護措施不到位,是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
在現場,記者並沒有找到事故的具體負責人,被問到的人都稱自己只是打工的。現場一圍觀群眾說,這個工程是屬於南定熱電廠的,包給了一個泰安的老板,後來又包給了一個濟南的老板,濟南的老板找的這個施工方。
記者聯系到了濟南的宋先生,他就是市民所說的濟南老板。宋先生說,自己對這個工程也不是十分清楚,他16日纔來到淄博,泰安的左先生是他的老板,讓記者有什麼事情聯系左先生。可左先生已經去了刑警隊,他也沒有電話號碼。
『在這麼深的坑裡作業怎麼沒有一點防護措施』、『坑壁是垂直的怎麼能不塌方』、『怎麼沒有一點常識』……現場群眾質疑不斷。
大坑的南北東側幾乎呈90度垂直於地面,也沒有安裝任何的擋板等防護設備。記者在現場看到,被救出的工人身著日常服裝,並沒有看到他們佩戴安全帽等防護設備。
記者了解到,針對土方開挖等建築工程,國家都有詳細的規定。在《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記者了解到,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度、壓實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統,並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臨時性挖土方的邊坡值應符合一定的規定。『就算是一個普通人也應該了解,垂直的土極其容易發生滑坡、塌方等事故,挖土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定的坡度,他們這種專門從事挖掘工作的人怎麼不懂呢?』現場一名女士說道。(記者王亞男)
□頭條鏈接
痛定思痛纔能避免悲劇
將坑坡挖成垂直的,從而引起塌方,固然有施工工人自身的責任,但不是全部。誰還需要為工人的傷亡負責?
據小區住戶介紹,這個工程施工已經月餘。在這段時間內,如果項目的承包方有責任心或者是有專業的知識,或許悲劇可以避免。
工程被多次轉包,誰該為此負責?事故已經發生,傷亡也已經發生,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救援,並且加強管理、防止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本報記者王亞男
□記者手記:
拿什麼保障建築工人安全
16日的施工事故再次敲響了警鍾,建築工人的安全怎麼纔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建築工人大多來自農村,他們沒有什麼學歷,只能到工地賣力氣。或者他們有一門手藝,在工地乾一點技術性稍強的活兒。但這種手藝也多來自於手手相傳。職業技能的培訓處於一個嚴重缺失的狀態。開挖掘機在建築工人中算是一個比較厲害的技術活兒,施工人員應該也接受了一定的技能培訓,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還是沒能做到萬無一失。
在施工競標中,中標者憑借自己的實力中標,可誰又能想到,轉眼之間,項目已經易主。普通人尚以為是實力雄厚的甲,一眨眼,就變成了乙。建築業資質掛靠和層層分包的流行,給工地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而與此同時,工人出現工傷後保險與理賠卻也同樣處於極度缺失的狀態。他們想要維權,卻找不到方法。據了解,建築工人這一種高危行業,投保的比例卻非常低。相關施工單位主動提高安全保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嚴厲監管建築行業的工程管理問題纔是重中之重。狠抓安全落實、處理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多管齊下,纔能還建築工人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