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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
爭取房產權可通過正當途徑
昨日,重慶永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餘長江律師,就此問題做了分析。他解釋,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譚某在劉肖博入獄喪失監護權期間,對安置房的所有權進行了改變,雖然不能稱之爲違法行爲,但劉肖博出獄後,恢復了監護權,他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爲孩子奪回房產權。之前的離婚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沒有正當理由是無權撤銷或變更其內容的。在聽了律師的分析後,劉肖博表示自己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爲兒子爭取房產權,不會再這麼簡單粗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