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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再高,合適就行。”在不少租房人看來,在符合經濟能力的條件下租到合適的房子後,租房這件事似乎就該結束了。
然而,煩惱並沒有就此打住。續租時重複收取中介費、曖昧隨意的押金扣取標準、租約到期前中介提前帶他人看房造成的房屋實際空置期……人們爲租房所付出的,遠不止合同上白紙黑字的房租金額那麼多。
“出租方的條件難以想象的苛刻,承租方的選擇太少不得不接受,這的確是目前房屋租賃市場上的一個現狀。”一位房屋中介從業人士坦言。
中介費“一收再收”沒完沒了
“您放心吧,這房子第一年由中介託管,等到明年您就能直接跟房東談啦,只用交一回中介費就行!”一年前,由於苦苦找不到個人房源,童娜在中介的勸說下租了套中介“託管房”。一年的“託管期”後,就能直接與房主接觸、續租,不用再交中介費這成了中介向童娜開出的條件中最誘人的一個。
“4100元每月的房租,多交一次中介費,相當於每月房租漲了340塊呢,這可不是個小數啊。”童娜說。
誰知,就在5月底,她滿懷希望地準備跟房主籤續租合同時卻發現,中介當初的承諾根本沒法兌現。
鄰居告訴她,中介口中的“明年就能跟房主直接簽約”只是個幌子,這房子已經換了無數撥租客,每個租客都是跟中介簽約,要想續租,就得再交中介費。
要想續租就交中介費,否則就搬家。這是在租約即將到期時,大學畢業一年的陳齊收到的中介短信,“反正再搬家也要重新找中介、交中介費,他們就是吃定了我們不想再倒騰換房的心理,太無奈了。”陳齊說。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介從業人士透露,在北京目前具備出租條件的房屋中,超過五成都是中介“託管房”,而這些託管房在租約到期後,幾乎全部都要再次收取一個月的房租作爲“服務費”。即使是普通的二手房居間服務,中介在續租時要求租戶再交一次中介費的情況也比比皆是。
“如果雙方只簽了一年租約,一年到期續租時,中介顯然不該再收中介費。只有在租約裏明確寫明下一年繼續交中介費,提前告知並獲得租客同意的,才能算數。”北京房地產中介協會會長李文傑說。
“一塊油漬一百塊”扣錢沒商量
“就因爲一塊莫名其妙、一年前就糊在牆上的油漬,愣是扣我一百塊押金!”說起一週前剛剛與房屋中介的一次“失敗對招”,剛剛大學畢業投入工作一年的樑晨氣不打一處來。
去年6月,樑晨和同學租下了雙井附近的一套兩居室。一年合同期滿打算換房時,她們卻被中介列出的一個“扣費清單”給弄懵了。
“廚房牆上這麼大一塊油漬,我們交房前可是做過保潔的,爲了恢復原狀,你得給我們100塊錢保潔費。”“機頂盒遙控器是壞的,門鎖那兒掉了塊木頭,得扣錢。”最終,除了補交的水電費用外,樑晨當初的7000多元押金被扣除了300元。
“我們壓根就沒開伙做飯,哪來油漬呢?門鎖上的木頭一年前就掉了,怎麼反倒算我頭上了?”對於中介信手拈來的扣款條目,樑晨納了悶兒。
一年前,進行房屋交割時,中介提供的“房屋交割清單”上,只有傢俱、電器等其他設施的名稱、品牌、個數的記錄,對於每樣物品的狀態、折舊情況如何,完全沒有記錄。
上個星期,樑晨搬進了新租的出租屋。在與中介簽署合同之前,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相機,把房間裏木板裂縫、傢俱折舊等情況上上下下拍了個遍。“得趁住進去之前把‘證據’留下來,我可不想再吃啞巴虧了。”樑晨說。
記者調查發現,在承租方與中介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中,押金退款時扣款條目人爲約定、扣款標準模糊不清的情況不在少數。
“房屋清潔度、傢俱折舊程度,這些內容很難像酒店設施一樣明碼標價,只能靠雙方的提前約定和誠信相待。”李文傑認爲,由於北京中低端租房市場供不應求的矛盾突出,即使房主、中介的條件十分苛刻,房客也沒有太多的選擇餘地,往往需要支付高於租金成本的部分才能完成租房。
打不住的“心理房租”
上週末,由於租約未到期就遭遇中介頻頻帶人上門看房,租住車公莊附近的陳先生不勝其擾,被迫提前3天搬出了出租屋。一個月前,陳先生向中介透露了自己不打算續租的意願後,私人空間就提前變成了“待客區”。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租客租房,簽約時通常被要求當天或翌日起租,難有餘地;解約前卻時常因中介要帶其他租客看房,提前“騷擾”,這樣產生房屋“實際空置”數天的情況並不在少數。
“有些中介強行‘押二付二’,比‘押一付三’多收整整好幾千塊的押金。要想順利租一套房子,大大小小的隱形成本簡直多得可怕。”陳先生說。
陳先生算了一筆賬,按照房租每月4000元左右的一套出租屋爲例,因“押二付二”的霸王條款而多收4000元押金,一年至少損失130元定存利息,再加上續租時多交的中介費4000元、至少2到3天的實際空置期(400元),沒有被寫入合同中收房前臨時要收取的“保潔費”等等,一套月租4000元的房子,一年下來的“隱形房租”足足高出了5000餘元。
除此之外,除了房租租金的上漲、房主隨時可能賣房而不得不另尋新家的擔憂、找房時勞心勞力的四處奔走……都成了租房者不容忽視的一筆“心理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