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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屋租賃備案率不足1/4業主租客或選擇自行交易
《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下簡稱《規則》)日前正式發布,今後,廣州市民可在170個街鎮流管中心、國土房管局登記在冊的幾千家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以及物業服務企業辦理備案。這意味著廣州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進入正式實施階段。業界人士分析,這可能間接助推租金上漲。
租客:懮心房租上漲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廣州每月租賃成交個案實際大概有9萬宗,但進行備案的只有1.8萬宗到2萬宗,實際備案率不到1/4,主要原因就在於需要交納一定的稅收。
『有中介做第三方,出了問題還可以找中介。但是如果備案了,和業主之間有問題,找街道也幫不了忙。』戴小姐說出了不少租戶的心聲,她感覺備案並不能對租客有多大幫助,業主反而有可能把稅費讓自己分擔。
房東:如果備案會提租金
房管局表示,實行網簽備案後,中介還是可以通過報低租金的方式進行備案,這樣其實未必能夠一定保障到市民的權益。
市民白女士前年開始就出租了自己的一套兩房一廳樓梯樓,因為是認識的熟人介紹的租客,所以僅收1800元的月租金。她覺得,如果自己出租的房子要備案的話,除了要繳納稅費,還要把之前談好的租金提高,這樣傷了感情還得不償失。
業界:業主租客或『飛起』中介
滿堂紅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分析,廣州實行出租房網簽備案的新規後,預料一方面將會有不少小中介采取報低租金的方式,以抵消可能增加的稅費,另一方面,也可能會有不少業主和租客直接『飛起』中介,在找到合適房源後,選擇自行成交。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進行租賃業務的積極性也會降低,對大型中介的業務量也會產生影響。
周峰表示,從政策的效應來看,如果這一網簽新規得到落實,租房者的負擔將會因此增加,但新規無疑有利於政府相關部門更好地管理出租屋。
據了解,在開始實行網上備案新規之前,廣州已經要求出租房備案,對於出租屋主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除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外,稅務機關將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處1萬元罰款。
數據:租房稅負已經降低
記者了解到,因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廣州市個人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從去年開始有所調整。廣州市地稅部門表示,營業稅起征點調整後,廣州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仍維持原有的繳納方式,即納稅人到出租屋所在街道的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申報繳納。 (記者賴偉行)
標簽:備案業主廣州租賃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