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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程師,在收取他人15萬元好處費後,將原本評估爲7000餘萬元的價格提高了1000萬餘元。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工程師王某有期徒刑5年。
王某案發前系新疆一家項目管理諮詢公司的工程師。據調查,2011年10月至11月間,王某所在公司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委託,對天山大廈項目進行價格評估。其間,天山大廈裝修投資人辛某爲提高評估價格,找到一家工程公司的業務經理馬某,讓其給王某轉交30萬元賄賂款。馬某私自截留15萬元,將剩餘15萬元給了王某。收錢後,王某作出了8200萬餘元的價格評估,結果比初審時的價格高出1000萬餘元。記者潘從武通訊員化豫